近日,兴业县法院受理了一起女儿起诉生母、追索拖欠抚养费的案件。在法官悉心调解下,母亲支付了欠款,女儿也放下偏见与母亲冰释前嫌。
被告韩某系原告凌某甲的母亲。2014年10月,凌某与韩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女凌某甲由父亲凌某抚养,母亲韩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并每年支付一个学期学杂费。但离婚后被告仅支付了一年生活费和学杂费,此后再未按协议履行。
由于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加上原告父亲一直患病,收入不高,家庭陷入困境,凌某甲很难再继续上学。不得已,凌某甲只好起诉母亲,要求被告从2018年6月起抚养费增至500元/月,并继续按协议支付学杂费。原告认为,父母应该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受到阻碍。自己的生活、读书费用,父亲一人负担确实力不从心。
面对闹上法庭的这对母女,法官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了让母女俩在日后能更好相处,法官决定对她们进行调解。面对拖欠抚养费的母亲,凌某甲开始态度不是很友好,但法官多次的释法说理,让母女两人的语气都缓和了许多。最终,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母女俩终于言和,被告不仅支付了所欠的部分抚养费,还约定支付剩余所欠抚养费并承诺以后定期支付费用。(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陈寿强 陈妙妮)
原标题:女儿起诉生母 法官悉心调解挽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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