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有的人遇事不能冷静对待,容易意气用事,也因此酿成了许多悲剧,以下这起案件就让人唏嘘不已……
2017年9月3日8时许,在博白县凤山镇某村水英二级公路路段,被告人刘某因不满搭建的铁棚被张某等人拆毁,便驾驶一辆四轮多功能拖拉机故意撞向张某等人,致使张某受伤。经鉴定,张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
博白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博白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公诉机关没有提出抗诉,案件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陈燕飞)
原标题:自搭铁棚被拆 男子驾车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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