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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征地补偿款不是“唐僧肉” 贪婪“老赖”被拘留

2018-06-29 16:26:30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通讯员 覃坤 记者 陈梅

集体土地稿.jpg

拘留执行现场。

原本属于生产队的2万余元征地补偿款,先是被队长收管并隐瞒近5年,后又流落在“匡扶正义”的村民龚应某的手上,村委打赢了官司仍要不回钱。

集体征地补偿款,岂是“唐僧肉”。6月27日,陆川法院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龚应某执行拘留15天。

拒交还集体征地补偿款

“我限你三天之内,把24175元吐出来。”2014年5月的一天,家住陆川县马坡镇靖西村中村队的龚应某来到本队队长龚某的家中,要求其交钱。

原来,该笔钱款系2009年玉林至铁山港高速路工程建设时所产生的征地补偿款。由于当时测量错误,该款被误拨付至另一生产队。后经队长龚某向镇征地办反映,该款以现金形式返还到中村队。然而,队长龚某却未向村民公布情况,截留了该款。

2014年,龚应某发现了这一问题,于是联合多人向龚某施压,要求龚某“吐钱”。在龚应某“最后通牒”下达的第三天晚上,龚某把24175元现金交到了龚应某的手里。

事情就此过了3年。

2017年5月,中村队进行财务清算,认为龚应某讨要的征地补偿款应归还集体统一保管。但这一要求遭到了龚应某的拒绝。龚应某以“功臣”自居,时而抵赖该款归属不明,不一定属于中村队;时而辩称自己揭发贪污有功,必须获得5000元误工费。

不履行判决义务被拘留15日

双方争执不下。2017年6月,中村队遂诉至法院,同年8月,陆川法院判决龚应某返还征地补偿款24175元给原告,并支付利息。龚应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同年12月,玉林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判决生效后,龚应某始终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陆川法院遂决定对龚应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执行现场遭阻挠

2018年6月27日8时30分,执行队伍集结完毕,向马坡镇靖西村中村队进发。龚应某宗族势力强大,且与3名儿子共同居住,曾致使前次拘留行动落空。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本次执行干警人数增加至20人。

50分钟后,执行队伍到达龚应某家中,法警发现龚应某就在院落里,迅速上前将其控制。其老伴、二儿子和小儿子发现龚应某“落难”,纷纷从房间走出,疾言怒色,企图阻挠执行,被干警及时隔离。

11时,龚应某被带至陆川法院。在主办法官的问话中,龚应某依然盛气不减,以诸多理由拒绝返还24175元征地补偿款及利息。

12时,问话结束,龚应某戴着手铐被法警送至陆川县拘留所。(通讯员 覃坤 记者 陈梅)

原标题:集体征地补偿款不是“唐僧肉”贪婪“老赖”被拘留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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