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林市工商局中工分局查处一起因侵犯“水骆驼”的冷热水自动自吸泵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没收带有“水骆驼SHUILUOTUO”文字及拼音商标的冷热水自动自吸泵5台,并作出行政处罚。
2018年1月16日,玉林市工商局中工分局执法人员接到12315系统举报转来的浙江省日井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书,请求打击位于玉林市一环西路对面某商铺销售涉嫌经营假冒带有该公司注册商标“水骆驼”的冷热水自动自吸泵的侵权行为。该分局接到投诉后依法对投诉的商铺进行检查,并于2018年1月23日经玉林市工商局批准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叶某某2017年12月以每台300元的进货价从一个上门推销的陈某某(浙江人)手上购进浙江海龙机电有限公司生产的四种型号6台带有“水骆驼SHUILUOTUO”文字及拼音商标的冷热水自动自吸泵,以每台400元的价格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进货款1800元。
根据浙江省日井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1月20日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证实了当事人叶某某销售的带有“水骆驼SHUILUOTUO”文字及拼音商标的冷热水自动自吸泵不是该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的产品,属假冒该公司“水骆驼SHUILUOTUO”文字及拼音注册商标的产品,当事人对浙江省日井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无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带有“水骆驼SHUILUOTUO”文字及拼音商标的冷热水自动自吸泵5台,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记者 温驷昌 通讯员 陈美容 周泽恩)
原标题:玉城一商家假冒“水骆驼”销售产品 被工商部门没收假冒产品,并处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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