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3月26日晚,陆川县平乐镇驾驶人梁某某晚餐后应爱人要求,驾驶轿车从陆川县马坡镇往玉林市区送来一份靓汤,不料却因酒驾被交警部门查获。梁某某大叹:这份汤水实在太贵啦!
3月26日晚,市交警直属四大队在苗园路城站路口处开展夜查统一行动。20时57分许,民警在对一辆红色两厢轿车驾驶人检查时,发现其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梁某某承认自己确实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据梁某某交代,当晚他和朋友在马坡镇上聚餐,席间喝了一点白酒。因为老婆要喝马坡牛骨汤,他便用塑料袋装好一份汤水,然后驾车往玉林方向行驶。当他得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受到1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后,大呼这份汤水实在太贵啦。
交警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应该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文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林增崇)
原标题:好“贵”的汤水 一次酒驾=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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