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日报社关于评选2017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
先进集体和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通联工作,鼓励通讯员给《玉林日报》多写稿、写好稿,把报纸和新媒体办得更好,玉林日报社决定开展2017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和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评选活动,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现将评选范围、条件、办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新闻报道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玉林市直和各县(市、区)2017年度积极为《玉林日报》写稿的单位(含中央和自治区驻玉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驻玉部队)均可参加评选。
2.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评选范围:2017年度积极为《玉林日报》写稿的通讯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组织健全,重视新闻报道工作。
2.通讯员写稿踊跃,见报篇数多,质量高,无虚假失实报道和重大差错。
3.重视并积极做好《玉林日报》发行工作;协助报社开展区域新闻合作,积极协调报社重大策划、重大采访活动的采访工作。
三、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参评条件
讲政治,讲正气,重视稿件社会效益,有良好的采访作风,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思想品德好。为本县(市、区)、本单位的通讯报道、网络建设、通讯员培训做出突出贡献。且所发稿件无失实报道,无抄袭行为和无责任差错现象。并积极发行、宣传《玉林日报》,关心和支持报社区域新闻合作、协助采访等各项工作。
(一)十佳通讯员
宣传报道成绩特别显著,稿件质量高,并在积极协助发行、宣传《玉林日报》,关心和支持报社区域新闻合作、协助采访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见报稿件数及重点稿均在全市通讯员中名列前茅。
(二)优秀通讯员
见报稿件篇数30篇以上,其中,重点稿8篇以上。
(三)先进通讯员
见报稿件篇数18篇以上,其中,重点稿3篇以上。
(四)见报稿件篇数计算方法和重点稿标准
1.见报稿件篇数是指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玉林日报》所采用的稿件数。见报稿件署名几个人合写的稿件按合写人数平均计算。非新闻类稿件如常识性文章、诗歌按3篇(首)折算1篇。
2.重点稿指刊登在各版的头条、言论、通讯、新闻照片,加评论或按语的稿件和小说、散文,A1版二条、报眼、倒头条的稿件。
3.一般稿不够,可用超额重点稿按1比3折算。但重点稿不够,不能用3篇一般稿来折算成1篇重点稿。
四、评选时间及注意事项
1.参评单位和个人请登陆玉林新闻网(http://www.gxylnews.com)下载《2017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申报表》和《2017年度玉林日报十佳优秀先进通讯员申报表》,如实按见报日期先后顺序认真填写,并于2018年2月28日前寄(送)玉林日报社总编办公室复核,逾期不候。
2.凡符合评选条件的通讯员,由个人填写评选申报表,并经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党委(工委)宣传部审核盖章。
3.各县(市、区)申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由县(市、区)党委(工委)宣传部负责填写申报表,其他单位申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由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评选条件填写申报表。
玉林日报社
2018年1月30日
附:点击下载评优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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