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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农户”模式助脱贫 企业可获3000元补贴

2018-01-08 09:22:00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陶继军 通讯员 丘湘晖

日前,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农业厅、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落实对企业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贫困农户脱贫给予一次性补贴的详细规定。企业通过“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贫困农户脱贫,将可获得政府的一次性补贴3000元/户,这将大力调动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撬动”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


资料图片

申领补贴的条件

企业申领“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贫困农户脱贫一次性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依法登记,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与贫困农户订立有农产品种养产销书面合同,双方确立“公司+农户”的合作关系,企业与贫困农户订立的书面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含2年),合作时限应连续计算,不得分时段签订,合同应明确,企业给予贫困农户开展农产品种养扶持资金或物资,贫困农户与企业之间扶持资金应通过银行实现往来,扶贫物资往来应有农户签收单证明;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合作关系给贫困农户带来经济收入,合同期内农户家庭成员平均每年每人纯收入至少3500元;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合作关系带动贫困农户脱贫。

工作人员介绍,贫困农户是指2015年底新一轮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以及之后按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要求新纳入的建档立卡及返贫的农村贫困户,以扶贫部门审核确认为准。多家企业与同一贫困农户合作带动脱贫的,只补贴一家企业,并由所合作的贫困农户选定其中一家推荐,贫困农户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贫困农户脱贫一次性补贴申领表》中签字予以确认。同一企业与多个贫困农户合作的,按其实际带动脱贫农户数给予补贴。

申领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合作贫困农户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申领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贫困农户脱贫一次性补贴申领表》,此表应经贫困农户、贫困农户所在村(居)委会、帮扶联系人核实并签名(盖章)同意;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贫困农户(合同签订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与贫困农户签订的农产品种养产销书面合同复印件(原件核对);贫困农户《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复印件;银行开具确认的企业与贫困农户合作期内资金往来凭证;扶贫物资往来签收单。

补贴的标准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贫困农户脱贫一次性补贴标准为3000元/户,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各地当年筹集数的20%,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统筹安排。

据了解,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0年12月31日截止。在通知下发前已建立合作关系、贫困户已脱贫的,如果继续延续合作关系,并符合通知规定条件,也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补贴。(记者 陶继军 通讯员 丘湘晖)

原标题:“撬动”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 “公司+农户”模式助脱贫 企业可获3000元补贴

责任编辑:杨莉(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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