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玉林讯 1月2日,博白县居民盛某无证驾驶一辆皮卡车运载6桶甲醇,遇到交警检查时,驾车往小巷里逃跑,最终被交警查获并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当天10时40分许,市交警直属四大队刘警官等人处理完事故后驾车往大队部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省道216线(玉博公路)二环南路交叉路口路段时,发现一辆皮卡车后尾箱后装载6个大塑料桶,其中一个桶身还用白色粉笔写有“酒精”字样。是不是易燃易爆物品?这样运载不符合规定!民警当即打开警灯,并使用车载喊话器要求该车靠边接受检查,不料该车反而加大油门往前开,并拐进路边的一条小巷里。由于该小巷属于断头路,最终皮卡车司机随后被交警查获,连车带人带回队部作进一步调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盛某并无机动车驾驶证,车上所运输的物品属于一种液态燃料,属于甲醇一类,但必须稀释才能燃烧,不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鉴于盛某无证驾驶的行为,交警部门依法暂扣该车,卸货转运,并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
原标题:民警喊话逃跑?无证驾车运“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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