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新闻网讯(通讯员 林增崇)12月13日晚,玉林交警对一辆“老鼠儿”摩托车进行检查时,竟发现其悬挂了电动车车牌和“警备”车牌。目前该车被交警部门依法暂扣,驾驶人被处以2500元的罚款。
当晚,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的民警在玉林城区城站路苗园路口开展全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20时30分许,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因没有戴安全帽而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黄某尚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摩托车没有再车管所登记注册,但却悬挂了一副玉林籍的电动车辆号牌,当民警拆除该车牌时,发现该车还悬挂了一副“特准专用.警备”车牌,经查,该号牌为假牌。对于车牌的来源,黄某只称车辆是借朋友的,具体情况不清楚。黄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及驾驶的机动车存在挪用其他号牌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2500元罚款,摩托车被交警部门依法暂扣。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辆必须取得驾驶资格,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牌是车辆的身份证,不能乱用,违者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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