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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收废旧不要钱“东西”帮拿好

2017-11-24 10:48:17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陈梅 通讯员 陈柏锦

现年62岁的李老汉长年以收废旧为生,虽然收入微薄,但生活倒也过得平淡无争。

今年3月左右,一个叫“九哥”(另案处理)的男子喊李老汉到其家中收废旧。李老汉先后到他家收了4 次废旧,每次收到的废旧“九哥”都不要钱。

不过,李老汉到“九哥”家第三次收废旧时,“九哥”将一个瓶子交给李老汉并对他说:“帮我拿这些东西回去藏好,我要的时候打电话给你,你再拿来给我。”

李老汉知道“九哥”是吸毒的,虽然“九哥”没有明说是什么东西,但李老汉已经猜测到瓶子里的是毒品。过了多天的一晚上8点左右,“九哥”打电话给李老汉叫他拿那些毒品回去给他,李老汉便将那瓶毒品送回去交给“九哥”,“九哥”拿到毒品后,便给了李老汉20元钱。

5月13日中午,“九哥”又叫李老汉到他家收废旧,其又将一瓶毒品交给李老汉带回去帮他收藏,李老汉便又将毒品带回自己的出租屋帮他收藏。

5月19日凌晨2点钟左右,“九哥”通过电话让李老汉拿那瓶毒品回去给他,李老汉便骑着一辆电动车带上毒品给“九哥”送回去,过了10多分钟,去到陆川县城某小区附近“九哥”家门口的街上时被民警发现抓获。

原来警方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后采取行动,并当场从李老汉裤袋内缴获其帮“九哥”保管的一透明玻璃瓶装的冰毒可疑物。经称量,该瓶冰毒可疑物净重61.28克。经玉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缴获的毒品可疑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

《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老汉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达50克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最近,陆川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李老汉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记者 陈梅 通讯员 陈柏锦)

原标题:上门收废旧不要钱“东西”帮拿好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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