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报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梁红斌 杨礼婵)日前,记者从玉林市物价局获悉,自治区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放开我区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第二批)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玉林市将从2017年12月15日起,对玉林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15项特需医疗服务(第二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该新规试行一年。
此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主要集中在市场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检验类、口腔类、生殖类、美容类、物理治疗类等多个类别,如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戒毒治疗、前牙美容修复术、飞秒激光辅助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等项目。这是继第一批共62项特需医疗项目于2017年3月15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后再次放开,试行期为1年。玉林市物价局的工作人表示,对于放开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的规定,待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知名专家资格条件、遴选程序、诊疗规范以及准入退出机制,落实知名专家人选后执行。
玉林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通知强调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门槛,要求应设专门诊疗区域并在满足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进行,要严格控制服务规模,一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同时,医疗机构在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须实行告知制度,由患者自愿选择,建立和完善患者书面申请(协议)制度,不得强制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特需医疗服务,已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暂按现行医保支付政策规定执行,未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今后也不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原标题:玉林市放开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第二批)价格 15项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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