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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强迫购物将吊销资格证

2017-11-15 09:33:56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詹丽萍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詹丽萍)出游被导游强制购物的行为,一直备受诟病。如今传来好消息,新版《导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公布,明确规定导游出现强迫购物、吃回扣等行为时,最高处罚可吊销导游资格证。《办法》还规定了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于导游个人的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游客、景区、执法人员等通过扫描电子导游证上的二维码识别导游身份。新规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导游强迫购物可吊销资格证

《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导游出现强迫购物、吃回扣等行为时,最高处罚可以吊销导游资格证。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不得获取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相关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涉事旅行社将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玉林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会长、玉林青年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欧健认为,新版导游办法出台,旨在管理好导游,增强消费者的旅游体验。对旅游社来说,管好导游,更需要管好旅行社。

导游证电子化 扫码可辨真伪

此外,新规规定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于导游个人的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改变了原IC卡导游证制作流程复杂、核发时间长、执法成本高的情况。电子导游证采用网上申领、网上审批的方式,并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游客、景区、执法人员等通过扫描电子导游证上的二维码识别导游身份。今后,导游将使用电子导游证、佩戴卡片式“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执业,导游的执业轨迹、评价信息、奖惩情况等信息,都将归集于电子导游证内,形成导游的“执业档案”。

“实行电子导游证,导游信息透明化,随时可查,随时接受监督。导游证长期有效,取消年检了,但满三年要换证,否则会被主管部门注销。”欧健表示,《办法》加强了对导游权益的保护。对于旅行社和旅行者提出侮辱人格、违反其职业道德、不符合我国民族风俗习惯等要求,导游有权拒绝;旅行社要求导游接待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团队或者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导游有权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鼓励景区对持有导游证从事执业活动或者与执业相关活动的导游免除门票。此外,旅行社应当提供设置“导游专座”的旅游客运车辆。

原标题:新版《导游管理办法》为游客“撑腰” 导游强迫购物将吊销资格证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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