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相关消息称,轰动全市的“8·9”恶性汽车撞人案将报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10月25日,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了犯罪嫌疑人吴惠忠。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长亲自督促、指导,公诉部门抽调经验丰富的精干力量组建办案组,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严格把关。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吴惠忠在严重醉酒状态下肇事,连续冲撞,造成重大伤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本案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且犯罪嫌疑人吴惠忠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日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件报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原标题:玉州区检察院从严从快对“8·9”恶性汽车撞人案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体撑起一片晴空
平政法庭:法治小“支点”撬动振兴大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