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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扬言实施爆炸,陆川县平乐镇一男子被行政拘留五日

2017-10-27 08:59:32 玉林新闻网 玉林网警

10月23日,陆川县平乐镇一男子在微信群上发布虚假信息,扬言要炸某单位,结果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10月23日晚,陆川县平乐镇某村村民李某在其微信群里面发布一条信息,扬言要炸某单位,迅速引起群里朋友的围观和热议。

该信息同样引起民警的重视,为及时消除社会影响,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平乐派出所迅速介入调查。10月24日中午12时许,民警在陆川县平乐镇平乐村将李某抓获。

经查,李某,20岁,陆川县平乐镇平乐村人,无业。10月23日晚21时31分,李某一时心血来潮,欲引起别人的注意,于是在他的微信群里发布信息,扬言要炸某单位。

10月24日,李某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扬言实施爆炸,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在网上散布消息和发泄情绪,不得触犯法律法规,对扬言、编造、故意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行为,警方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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