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韦藿珍 通讯员 匡桂飞)日前,北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和执行中队3名法警整装出发,来到被执行人罗某位于城区附近的家里,再次要求罗某履行法院判决、赔偿损失,但罗某明确表示不准备履行,且态度恶劣。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该院依法作出决定,对抗拒执行的罗某采取拘留措施。
据了解,申请人李某在罗某经营的家居艺术装饰公司从事木匠工作,期间不小心致使右手指离伤,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经法院认定罗某应赔偿各种费用合计84504元给李某。在法院执行期间,承办法官多次对罗某的银行卡、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罗某经营有装饰公司,名下竟然连一点银行存款都没有,这样的情况让承办法官感到蹊跷。承办法官决定与罗某进行面谈,但多次电话通知罗某,罗某均找各种理由拒绝到法院协商,并且向承办法官“哭穷”,表示自己无偿还能力。为了核实罗某之言的真假,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来到罗某家里,发现其家里木工作坊还在正常生产,罗某所言不实,便将罗某带到拘留所。
来到拘留所,看到执行人员动了真格,罗某慌了,知道再也赖不下去了,慑于法律权威,主动要求电话联系家人筹集欠款,并于马上将两万元钱交到法院,法院据此依法提前解除了罗某的拘留措施。承办法官表示,拘留“老赖”只是一种执行手段,执行才是目的,希望有执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们能放弃观望和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罚。
原标题:男子哭穷不赔钱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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