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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

2017-07-31 16:09:43 玉林新闻网 晏悦


玉林新闻网讯(记者 晏悦)7月31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随着广西“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发展,畜禽规模养殖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我市已于日前出台《广西“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切实减轻畜禽规模养殖业污染,突出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五彩田园”示范区畜禽规模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明确,“五彩田园”示范区北至玉北大道,南至珊罗镇、塘岸镇,东至北流江,西至南流江、民主南路,规划面积108.6平方公里。涵盖玉东新区、玉州区、北流市、陆川县等县(市、区)的28个行政村。“五彩田园”示范区实行全面禁养(限养),其中,禁养区范围88平方公里,限养区范围20平方公里。禁养区范围包含城市规划区及“五彩田园”核心区。城市规划区主要为玉柴产业新城、陆川县工业园区、玉东新区、北流城市规划区部分区域;“五彩田园”核心区为会仙河公园、南药园、水月岩景区、龙珠湖景区、现代农业技术展示馆、荷塘月色等。

《方案》要求,禁养区内禁止规模饲养畜禽,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原有的养殖场(小区),由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责令关停或搬迁,到2017年底“五彩田园”禁养区内基本实现禁养目标;限养区内逐步控制和削减畜禽饲养总量,特别是不得新建、扩建不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要求的畜禽规模养殖场。限养区内原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到2017年底,限养区内养殖场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未达标的要关停或搬迁。规模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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