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新闻网讯 7月19日下午,玉林市二环南路第三人民医院路段,一名中年男子驾驶电动车辆逆行时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电动车驾驶人多处擦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提醒:电动车辆逆行危害大,发生事故还有负全责。
当天下午2时左右,一辆东风日产牌轿车从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准备拐进二环南路时,与一辆从火车站天桥西路往扫杆岭方向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了碰撞。电动车撞上了轿车左前大灯部位,造成左前大灯部位的挡泥板凹了一大块,电动车辆前面板摔烂,连车带人倒在地上。驾车男子脚、脸部多处擦伤,并出现眩晕情况,随即被送至第三人民医院检查治疗。
随后,交警部门赶到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据观察,二环南路八道口公路桥建成以后,有不少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不顾交通安全,自天桥西路进入二环南路之后,逆向往扫杆岭方向行驶。交警提醒,因逆行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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