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新闻网讯 驾驶摩托车出行请随车携带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E证)及强制险标志,否则遇到交警检查,会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7月5日上午,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勤务中,就查处了30多起摩托车证件不齐或无效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该大队在苗园路城站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9时许,一名男青年驾驶一辆摩托车经过该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经经查,该摩托车无号牌、无行驶证、无强制保险,驾驶人也不能提供有效驾驶证件,交警部门依法暂扣该车。9时25分许,张某驾驶桂KCH9××女装二轮摩托车被检查发现该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截止2016年6月,强制险有效期截止2016年8月,因此也被依法暂扣车辆。执勤民警表示,当天上午暂扣的30多辆摩托车,主要违法行为是逾期未年检、无牌无证、驾驶证或行驶证失效等。
交警提醒,驾驶人驾驶二轮摩托车必须持有机动车E证,车辆的行驶证、保险都应该在有效期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如果不随车携带相关证件的,会受到罚款或者暂扣车辆的处罚。(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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