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使用不当,不仅可能成为“卡奴”,还有可能因此成为“卡囚”。要避免因恶意透支而入刑,尤其注意别踩“红线”。
个体户谎称“团委副书记”,信用卡恶意透支近20万元
2016 年6 月20 日,工行玉林分行工作人员来到玉州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称,一名叫陈某阳的北流人,利用其所办理的3 张信用卡恶意透支且不履行还款义务。
据该行的工作人员介绍,陈某阳分别于2010 年10 月9 日、2010 年10 月25 日、2011 年4 月1日在工行玉林分行营业网点凭其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等材料,向工行申请办理免担保取得3 张牡丹贷记卡后,于2011 年3月17 日、2014 年3 月7 日、2015年6 月6 日分别发生透支消费,因未能按时还款,于2015 年7 月25 日开始形成逾期违约。上述3 卡截至2016 年6 月16 日透支本金156971.62 元、本息合计欠款193116.38 元。该3 卡被银行冻结之后每月通过电话和短信催收,2015 年9 月25 日、2015 年12 月28 日向其发函催收,2015年7 月17 日、2016 年2 月19 日在《广西法治日报》《玉林晚报》刊登《公告》催收,至今仍未还款。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刻立案调查。经侦查,犯罪嫌疑人陈某阳在农行、中行等银行也有利用信用卡透支经催收超过3 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在侦查期间,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先后多次前往北流寻找陈某阳,但陈某阳仍不肯还款,且对民警、银行工作人员发出的“如果再不还钱,将会受到法律制裁”的警告嗤之以鼻,并回应,“透支这么点钱也会被抓,你吓我啊?”民警同时了解到,陈某阳办卡时所用的“某单位团委副书记”身份系伪造,其实际上为一个体户。其所经营的大排档、日用品店是和他人合伙经营且早已抽出投资资金退出经营。
今年5 月18 日,民警在玉林城区将犯罪嫌疑人陈某阳抓获。
透支了9万元,土肥站站长“溜飞机了”
谢某盛,玉州区某局原土肥站站长。2011 年8 月,谢某盛利用在农行玉林分行玉州支行办理的信用卡恶意透支89823.62 元人民币,截至2013年4 月利息为32845.87 元,总共拖欠农行玉林分行玉州支行122669.49元未还。
据了解,从2011 年年底开始农行玉林分行玉州支行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或上门向谢某盛催收,均催收未果。直到2013 年4 月初,银行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催收时,才发现谢某盛已经不在原单位上班了,也不在原租住地居住,且原来的手机号码也停止使用了。种种迹象表明谢某盛已经“ 溜飞机了”,于是向玉州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警。民警介入调查后,发现谢某盛除欠农行的12 万多元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外,还欠有其他银行和私人的钱款,2013 年8 月将其列为刑拘在逃的网上在逃人员。其后数年里,警方、银行多方寻找谢某盛,但未果。
今年6 月1 日,久居南宁的犯罪嫌疑人谢某盛被南宁警方抓获并移交玉林警方。
到案后,谢某盛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谢某盛供认,自己利用信用卡透支钱款后,便有意不归还,直到2013 年4 月初了解到银行方面即将向警方报案后,于是潜逃到南宁藏匿,期间还向单位辞职且与老婆离了婚,试图以此方式赖着不还其所欠银行的钱款。
警方:信用卡透支应量力而行,恶意透支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据玉州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莫副大队长介绍,目前涉及信用卡恶意透支且不偿还而最后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件日益增多,今年他们受理涉嫌信用卡诈骗的案件已经有10 余件,一共抓获嫌疑人7 人,逮捕3人。
“恶意透支的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原因。”莫副大队长表示,一些持卡人总以为透支钱款是一件无关法律的事情,银行方面最多只能把自己列为失信人员,导致日后向银行贷款等方面遇到一些麻烦而已。殊不知,当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 个月仍不归还的,就涉嫌恶意透支,当透支金额达1 万元(含)以上的,就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莫副大队长提醒,希望信用卡持卡人在透支时应量力而行,透支后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偿还,千万不要抱着“我不还你能奈我何”的侥幸心理。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阳、谢某盛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信用卡透支需量力而行,要在自己的偿还能力之内,恶意透支且不履行偿还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黎勇)
原标题:信用卡恶意透支小心坐牢
警方提示:信用卡透支应量力而行,恶意透支且不履行偿还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全区优秀人民警察梁朝金:除恶务尽的“尖刀”刑警
玉州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
郑见龙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33人重大涉黑案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