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容县首例当事人协商 确定拍卖保留价

2017-06-01 08:47:52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陈梅 通讯员 陈建光

想尽快把标的物拍卖出去,却无奈评估程序耗时耗力,不少当事人在面对网络司法拍卖时会面临这样的难题。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林某经协商成功确定一房产的拍卖起拍价,并经容县法院审查确认,最终由法院将标的物发布到淘宝网上进行拍卖。这也是容县法院发布的该院首例由当事人双方议价的网拍案例。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大伙都知道对拍卖的财产首先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般而言,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通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再根据评估价确定起拍价。这个过程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今年1 月1 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 条: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在自治区高院下发的关于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的规定中进一步细化:对于采取网络司法拍卖的,拍卖保留价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确定。

对于由双方议价确定拍卖保留价的这种新方式,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林某表示认可,双方在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讨价还价后,最终达成协商一致,同意以起拍价51 万元对林某名下位于容县容州镇一套房屋及一个杂物房放到淘宝网上进行拍卖。双方的议价经法院审查后获得确认。

这是容县法院首例由双方当事人议价成功的网络司法拍卖案例,为了减轻当事人讼累,提高执行效率,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全程参与,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议价。

对此,该院执行局局长表示,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由双方当事人议价的成功营造了多方共赢的局面,既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执行效率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切实提升执行结案率。(记者 陈梅 通讯员 陈建光)

原标题:容县首例当事人协商确定拍卖保留价

责任编辑:温祖旺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拍卖 容县
  • 高价拍卖物品 助贫困生圆梦大学(2018-08-12)
  • 工艺美术大师捐名作助公益(2018-01-16)
  • 4.45亿元!玉林市中院司法网拍创新高(2018-01-05)
  • 陆川一小区17套房34个车位被网拍(2017-11-01)
  • 房屋将被二次司法拍卖 被执行人主动还钱换回(2017-09-01)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