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答应同村村民要求,提供了一根绳子,福绵男子朱某武在得知对方使用绳子勒死一名女子后,担心事情牵连自己,便伙同对方掩盖了尸体……
提供一根绳,换来5千元
事情追溯到2015年7月1日中午12时许,家住福绵区的朱某某骑电动车搭乘一名熟识的女子从玉林城区返回老家,两人在一处废弃旧屋台阶处商讨事情时,因双方意见不一发生了争吵。懊恼之下,朱某某动了杀机。随后,朱某某让前来劝解的同村村民朱某武拿一把刀,并承诺给他5000元。担心朱某某动武伤害该女子,朱某武拒绝了他的要求。
讨要刀子不成,朱某某便改口叫朱某武拿一条绳子,一样给朱某武5000元。想到一根绳子,不会要人性命,朱某武犹豫一下就答应了。朱某某拿到绳子之后,话没说上几句便把这名女子的双手绑住,并拿出她挎包里的2万元钱,从中数了5000元递给朱某武,还让他帮忙骑电动车返回家中充电。
绳索派上用场,女子被勒死
目睹自己包里的钱被朱某某拿出来,还分了部分给他人,该女子十分不满。这钱是她家人从广东汇回准备给父母建房用的。她生气地质问朱某某,还大声呼喊:“救命!”担心周边有其他人听到,朱某某赶紧将该女子抱到附近的一间旧屋里。由于被绑女子一再呼喊“救命!”心头冒火的朱某某便用手捂住该女子的嘴巴,还将捆绑她双手的绳子绕向她的脖子紧紧勒住,直至该女子不再挣扎,朱某某这才松手。
回想起离开前的情形不太对劲,朱某武担心朱某某失去理智会惹出大麻烦,赶紧返回了朱某某与该女子聊天的地方。发现该女子已经被朱某某勒死,朱某武感到很害怕。担心这事连累到自己,朱某武便配合朱某某用稻秆、石头等物品掩盖尸体,还打算就地挖坑掩埋。但朱某武在回家拿来铁铲,两人挖了10多分钟后便放弃,然后逃离了现场。
旧屋惊现女尸,从犯被判2年
12时50分,该村的两名村民经过此处旧屋,无意看到通往自家祖屋巷子内的野草被人踩压过。出于好奇,其中一村民走进了这间旧屋察看究竟,感觉禾秆下的草席下好像压有东西。该村民揭开发现是一具女性尸体后,遂打电话报警。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他人使用绳子勒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同月2日晚,朱某某潜逃广东。经家人规劝,遂到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白沙派出所投案,并让家人凑够2万元一起交给公安机关还给死者家属。3日下午,玉林警方将朱某某押回。7日,朱某武到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投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2月27日,该案经市中院一审判决,主犯朱某某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从犯朱某武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廖毅梅)
原标题:提供一根绳索 惹上一单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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