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春节前夕,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采取强有力手段打击“老赖”,其中被执行人蒋某某属于典型的“老赖”,他多年拖欠其所在村委的承包款,举家搬到外地逃避,并在外地开设工厂,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况。
春节将至时,玉州区法院执行庭抓住有利时机,将回家过春节的蒋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通过李文庭长及执行干警的多次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家属将部分案款15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通过此次拘留措施,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2月8日,玉州区仁东镇某村委代表给法官送来锦旗“秉公执法,为民办事”,村委代表对李文庭长说:“自从法院对被执行人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后,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现在村委要收的租金不用催收,承租人自动上交到村委来啦!”下图为村委代表送上锦旗“秉公执法,为民办事”。
原标题:有能力却不还款,春节回家被拘留吓得其他承租人都主动交租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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