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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6小时!砍断的左手臂接上了

2016-12-02 08:36:21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记者 傅 盛
11月29日,历经6个多小时的抢救手术,伤者断臂成功接上。

11月29日10时30分左右,玉林盛世百汇后门发生打架砍人事件,一位劝架的年轻小伙曾某无辜被行凶者砍断手臂。警方迅速缉凶,并于当天12时许在玉林市教育中路抓获行凶者李某荣。    

12月1日下午,从玉林市骨科医院传来了好消息,经过医护人员6小时的抢救,断臂已经成功接上,如今小伙顺利从该院重症医学科(ICU)转至普通病房。据该院手外二科主治医师吴祖俊介绍,伤者已清醒过来,生命体征渐趋平稳,能应答问话,但还是十分虚弱、贫血,还没完全度过危险期;需要术后一个星期肢体血供才慢慢平稳,现在还存在出现血管危象的可能。    

断臂处不断喷血    

“当时的情况十分突然,也很骇人。伤者的断臂处不断地喷涌出大量血液,把值班医师的白大褂都染红了一大片……”    

玉林市骨科医院急诊科主任陈革,副主任吴小珍,值班医师付杰、宁彦儒,护士长李艳等人介绍,伤者是被其朋友奋力抱进医院急诊室的,当时伤者面部、口唇苍白得犹如一张白纸,且因失血过多已经出现休克(前期)、意识模糊。    陈革和吴小珍立即召集急诊科所有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紧急抢救,用止血带紧急止血,对其伤口加压包扎;开通静脉通路,加快输液,补充血容量,做心电监测、吸氧、导尿等急行术前的各项检查,马上为伤者开启绿色通道,一切以救人为先。    

据了解,伤者左肘部在关节部斜型完全断离,远端游离,边缘尚齐,远端手部苍白无血运,无感觉。    

紧急抢救6小时    

值班医师宁彦儒告诉记者,伤者因失血量过多,几乎是等于给他全身换了一次血。    

经过医护人员几番奋力抢救,伤者病情相对平稳,并在拍片检查后立即送至该院手术室进行手术治疗。    

该院手外二科主任梁再卿和副主任医师韦汉鹏是伤者手术的主刀医师。手术联合了该院急诊科、输血科、化验科、功能科、麻醉科等多部门会诊,针对在术中伤者突然出现的大量失血、休克、血压骤降、凝血功能异常等困难进行紧急处理,并逐步修复再植伤者的动静脉、神经、肌腱、肌肉组织等……手术从当天13时20分开始,直至19时45分结束,终于顺利接上断臂,挽回伤者生命。    

术后还待进一步观察    

该院重症医学科主任钟瑜、护士长关妮和内科主任李德剑向记者介绍,经过医护人员的奋力抢救,伤者总算度过了危险期。重症医学科将全天候24小时精心护理伤者,并进一步加强抗感染治疗,伤者的病情进展仍需要进一步观察。    

律师说法:  

广西桂竞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叶万松认为,打架斗殴将受害人的手砍断,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手,重伤二级,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因此,如果受害人双手无法再植,或即便再植造成其手部功能已经丧失36%以上,则构成重伤二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将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犯罪嫌疑人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受害人残疾的,与故意伤害致死量刑一致,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刑法292条的聚众斗殴罪最后一款,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最后一款,均规定受害人被伤害致重伤或死亡的,均按照刑法234条或232条追究刑责。    

犯罪嫌疑人应依法承担受害人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鉴于犯罪嫌疑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残疾,给其精神造成较大伤害,受害人可以依法主张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原标题:急救6小时!砍断的左手臂接上了小伙劝架惨遭砍断手臂,经医务人员全力施救,1日下午已从ICU转至普通病房

责任编辑:冯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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