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驻巡察组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7年1月9日,对市直有关单位(名单附后)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对象和范围:市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二级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巡察组将突出“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落实“四个着力”(着力发现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问题,着力发现“四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着力发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巡察,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不受理群众个人利益诉求、涉法涉诉等非巡察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客观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

中共玉林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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