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容县讯 近日,容县人民法院松山办案点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人数众多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避免了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性事件发生。
据悉,在这起赔偿纠纷中,原告梁某位于容县松山镇合同村路口的在建房屋是2005年容县人民政府进行公路建设征地时安排的拆迁回建用地。被告为容县松山镇儒地村二队队长韦某。2014 年9 月,原告梁某在回建地上建造房屋。松山镇儒地村二队全体村民一致认为原告梁某建房占用的土地超出了回建用地的范围,越界侵占了该队的集体土地。该队队长韦某代表儒地村二队村民的意见将渣土垃圾堆积在原告建造的房屋门前,对原告建造房屋的行为进行阻止,导致原告用来建房的水泥硬化,造成经济损失8000多元。原告梁某当即向派出所报案,民警到现场拍照取证后,又向双方当事人做了口供,后经有关部门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梁某于2016年9月向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松山镇儒地村二队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8500元。
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众多,原、被告双方抬头不见低头见,松山办案点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在庭前协商调解。承办案件的法官秉承着最大限度减少双方损失的理念,充分告知双方诉讼程序、鉴定评估事项及诉讼风险,引导双方当事人采取合理方式解决纠纷,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梁某向法院申请撤诉,并向儒地村二队支付用地补偿款。儒地村二队的村民表示,如果以后有什么麻烦纠纷,不能蛮干,还是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原标题:回建地建房引纠纷,法官调解平息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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