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在玉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张景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玉林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发展。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荣誉称号;所辖的1个基层检察院获评为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4个基层检察院获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荣誉称号。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市委工作大局, 5年来,围绕市委建成“两城市一中心”等重大工作部署,市检察院制定实施了《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园区建设工作方案》等5个文件和配套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如市检察院在办理张小军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会同公安机关帮助玉柴集团挽回经济损失2500万元。积极查办和预防重大建设项目中的职务犯罪,2013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共立查“两违”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19件33人,向市征地拆迁指挥部发出检察建议书,得到了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并以《参阅文件》下发各单位指导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打击“两违”和征地工作顺利开展。5年来,市委领导签批、转发检察建议、重要信息15件次。
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着眼于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行动,批准逮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50人,提起公诉482人。严厉打击职务侵占、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犯罪,共批准逮捕416人,提起公诉391人。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的作用,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3525次,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处置1213次。
积极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略。两级检察院将自治区检察院部署的“四走进四服务”等活动与市委部署的精准脱贫攻坚战略结合起来,建立了帮扶困难群众制度。5年来,两级检察院干警与群众结对子2100多人(次),共派出33名干警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慰问、帮扶困难群众1896人(次),捐送农资、书籍、衣物等扶助款物价值105.8万元,仅2015年就帮助挂点村争取建设资金455.9万元。依法惩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查126件225人,使扶贫政策真正惠及民生。
二、立足职能,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
坚持惩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重大政治任务,5年来,两级检察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885人、提起公诉19415人,同比分别增加13.17%和20.35%;其中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以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嫌疑人7474人,起诉7450人。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自治区交通厅原厅长黄华宽、钦州市政府原副市长张鸿分别提起公诉。坚持在执法办案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采取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两级检察院共对300件轻微刑事案件开展刑事和解,分别对1789人和600人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大力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对502名刑事被害人予以救助,发放救助金148.82万元。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赌博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31件573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4件199人、涉赌犯罪案件275件419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加强法治宣传,两级检察院会同有关单位建立了6个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7个留守儿童关爱基地。深入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共到179所学校上课,约19万中小学生接受教育。2016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自治区检察院宣传处共同策划的《“岭南美玉”的未检合奏》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直播了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引发强烈反响。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443人。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04件,监督撤案399件;纠正漏捕1139人,纠正漏诉972人。提出或提请刑事抗诉47件,抗诉意见采纳率为82.85%。共提请自治区检察院抗诉民事行政案件59件,获自治区检察院支持抗诉38件;向法院提出抗诉36件,改判25件;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621件;开展执行监督、程序监督811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发现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情形941件。
三、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04件706人,同比分别增加11.26%和21.11%;其中大案399件,县处级干部要案21人;立查百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23件27人。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和案发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999万元。依法查办了玉林市农机局原局长黄帜受贿248.7万元大要案;依法查办了涉案金额1300多万元的玉林市自来水公司原经理梁承能、原副经理梁卫民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大案;依法查办了北流市原常务副市长李石良、博白县原常务副县长陈伟强、陆川县原常务副县长温电波受贿案等一批社会反响强烈的大要案。
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2015年以来,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部署,两级检察院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立查133人,其中立查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3件15人;所立查的案件占同期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80.27%,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59万元。
注重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严格落实“十个依法、十个严禁”要求,坚持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处理赃款赃物的司法程序。所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无绝对不起诉、无无罪判决、无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共有29件案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和“优质案件”。2012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着力开展精准预防,共开展预防调查806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841件,开展警示教育4152次,有两个预防项目在2016年被评为“全区惠农扶贫专项预防工作精品项目”。在全区检察机关首次由市委同意推行职务犯罪预防约谈制度,已对重点领域开展预防约谈23场80人次。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市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在2014年获评为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年度报告”,是全区市(分)检察院唯一获该奖的年度报告;2015年度报告获得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完善机制,勇于创新,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创新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市检察院率先在全区检察机关推行由纪检监察部门主导、各业务部门参与的对自侦案件和重点刑事案件实行同步监督的工作机制,两级检察院共对778件自侦案件和重点刑事案件进行监督,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创造性地采用“一案十七表”的形式,通过填写表格层层把关,对风险点实现精准管控,提高了侦查的法治化水平。
强力推进派驻镇(街)检察室工作。推进检力下沉,全市7个基层检察院已有12个镇(街)检察室揭牌开展工作,有10个检察室落实了办公用地。陆川县检察院派驻乌石检察室率先建成符合全区检察机关规范标准的检察室;博白县检察院派驻旺茂检察室成为全市乃至全区样板检察室。5年来,全市派驻镇(街)检察室共参与调处矛盾1461件,成功化解1156件。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走访机关、企事业单位41个,并向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函329份,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建议。坚持对照问题促整改,两级检察院对2013年以来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244件、刑事案件8077件进行全面检查,梳理出司法不规范问题并认真整改。坚持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化,制定实施《玉林市检察机关登记领导干部、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实施细则》等2项制度,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稳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两级检察院均建成了“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平台,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449件次;两级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互联互通率已达100%。成功化解中央涉法办等单位交办的涉检信访案17件,结案率和息诉率均达100%,连续5年实现涉检赴邕进京零上访。共有3个检察院接访室获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共将8件职务犯罪案件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制度改革,两级检察院均开通了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其中微信粉丝近9000名,微博粉丝39.8万名,市检察院官方微博荣获“2015广西检务微博年度影响力奖”第1名,“玉林检察”微信公众号多次位居全区检察机关前3名;法律文书公开率居全区检察机关第1名。
五、树立导向,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与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强化宗旨意识,端正执法思想,提升职业素养。市检察院和玉州、博白、北流等基层院在2014年被评为教育实践活动标杆单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率先制定实施《检察人员诚信从检行为规范》和《科级以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坚持检务督察工作常态化,促进了良好作风的形成。
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两级检察院配合党委调整或提任班子成员36人,提拔122名优秀中青年干警担任中层领导,向两级人大常委会提任检察员133人,公开招录公务员91人。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及业务竞赛等活动,轮训检察人员17000余人次,并选派56人次到法律院校、上级检察机关、基层单位学习锻炼。5年来,共有45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3人入选全国、全区检察人才库。1人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为“业务能手”称号。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坚持市检察院领导对口联系基层院制度,指导基层院找准问题症结,理清发展思路。在国务院批复成立福绵区后,市检察院积极作为,福绵区检察院于2013年12月25日揭牌成立并正常开展工作。加强技术装备建设,投入700多万元建成检察专网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程;市检察院投入220万元对办案工作区和侦查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建,档案室成功晋升为“自治区特级档案室”,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明显提升。
自觉接受监督。始终把检察权置于广泛监督之下,努力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坚持每年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并积极向其推送检察官方微博、微信。5年来,两级检察院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作专题工作报告或工作通报115次,认真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或建议125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廉政执法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信访接待等重要检务活动156次。
5年来,全市检察干警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团结奋斗,共获得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807项,有216人次获记功、嘉奖,其中获全国性奖励28项;共有63个集体(个人)被自治区检察院表彰;在全区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市检察院在2011年、2012年、2013年名列全区15个市(分)检察院的第1名;在市直机关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中,市检察院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市检察院连续5年被市委评为优秀等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自治区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5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在党委全局工作中去谋划和推进,是检察工作取得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通过司法办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人少案多矛盾仍比较突出;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艰巨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玉林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两城市一中心”的决胜期。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第十四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玉林市第五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树正气,构建和谐团队;强素质,争创一流业绩;讲忠诚,彰显司法公正;谋创新,实现卓越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为玉林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深化改革良好法治环境
要深刻领会市委关于玉林市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判断和“十三五”时期玉林市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东靠南下、通江达海”发展战略,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坚持通过执法办案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注重改进办理涉企案件的方式方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支持和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二、着力推进平安玉林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要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惩治涉毒、涉枪涉暴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要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依托派驻镇(街)检察室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增强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和吸引力。
三、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良好政治生态建设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而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小官巨贪”、用权任性的贪腐案件;依法惩治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中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渎职犯罪;深入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加强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全面推行职务犯罪预防约谈制度,推进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
四、着力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
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注重客观性证据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等方式,依法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有案不立、违法介入民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违法“减假暂”、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和羁押期限审查,加强对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探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
五、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牢牢把握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把顶层设计和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各项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改革。要把握好改革的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提升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和维护公平正义的效能。
六、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筑牢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
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氛围。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快建设一支专业齐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检察人才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期的检察工作使命神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中共玉林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的部署和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标题: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10月12日在玉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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