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在玉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刘拥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市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我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自治区高院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不断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可喜的成绩,为玉林经济发展、法治玉林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我市法院先后32次在全区法院有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区法院绩效考评一等奖和先进集体,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院玉州区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玉林中院刑一庭和法警支队、全国模范法官文惠新、全国优秀法官陈斌、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梁东丽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强化审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新突破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120336件,与上五年相比上升了66.7%,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1.12%,审判质量效率指标名列全区法院前茅,没有发生因审判执行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事件。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法院考察团等,在北京和南宁先后11次连线观看了我市执行指挥中心指挥执行案件,给予了高度评价。
1.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动平安玉林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毒品等各类严重犯罪活动,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16287件,判处19704人。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结自治区交通厅原厅长黄华宽等职务犯罪案件579件621人,其中判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8人,有力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宽严相济,对1813人适用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护航经济有序发展。注重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7989件,案件调撤率为63.61%,其中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0530件、标的136亿多元,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如有效地化解了兴业美凰鸡业、福绵巨东公司等一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系列案件,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同时,建立诉前调解制度,调解案件3492件,案件裁判自动履行率为81.92%。
3.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建立并完善与有关行政部门的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1161件。全面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法律指导、审判监督、司法建议工作,积极为完善社会治理、促进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共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814份。认真落实《玉林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实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2015年,副市长出庭参加应诉3次,在社会引起良好反响。
4.大胆创新执行机制,力促社会诚信建设。我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不断强化各种执行措施,取得较好的成效,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指挥执行、法警协助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跨区域联动执行等经验做法获得自治区高院和市委充分肯定。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14438件,执结标的金额46.52亿多元。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和自治区高院关于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攻坚克难,采取各种措施,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631人,实施司法拘留647人,判处拒不执行法院裁判4人。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得到了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强化阳光司法,司法公信力实现新提升
着力打造司法公开新平台,实现从“让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自觉接受群众及媒体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1.完善司法公开平台信息化建设。实现了OA办公系统、科技法庭、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安保监控中心等建设和应用全覆盖。加强CA数字化认证系统建设,人人具有个性化的电子签章,实现从立案到归档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同步录入和监控,以及公文网上制作、审签。全市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制作、审签率为100%;对会议、请假、订餐、用车等行政事务也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实现无纸化办公和手机移动办公。全市法院建成57个标准化的科技法庭,并使其成为庭审管理和互联网案件庭审直播平台,实现庭审内外网直播、点播和相关信息数据自动更新,为社会公众随时随地监督法院工作、提高庭审质效创造了良好条件。全市法院科技法庭的使用率达到95.66%。在全区法院率先把信息化建设应用拓展到村一级,在村屯安装远程视频系统,与科技法庭连线,将法庭建在百姓家门口。信息化工作迈入全区先进行列,2015年全区法院信息化应用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2.建立代表和委员联络工作长效机制。创新开展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实行“三走访、三请进”、开设“短信平台”等举措,坚持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接受评议,不定期向辖区500多名全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发送手机信息,走访征求代表和委员意见454次1095人,召开座谈会156次。为代表、委员了解、监督法院工作提供便利。我市法院人大联络经验做法得到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罗殿龙的批示肯定,并在今年的全区法院年中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同时,通过强化二审开庭、当庭宣判、人民陪审、公开听证、新闻发布、案件网络直播、“公众开放日”等工作,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全市法院再审审查听证率、一审陪审率、二审开庭率、当庭宣判率分别达到93.75%、94.37%、84.33%、55.96%,均高于全区法院平均水平。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112次,4000多人参加,召开新闻发布会256次,开展法院“阳光评议”案件98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1400多人次旁听庭审案件263件、现场监督执行案件168件。
3.打造“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宣传阵地。全市法院网络直播案件7852件,裁判文书上网34888份,符合上网条件的文书上网率100%,发布各类信息35035条。市中院连续四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市中院和容县法院官方微博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十佳微博”,并被评为全区法院新媒体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市中院审理的谢天、李华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被最高法院作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三、强化社会治理,服务大局水平实现新跨越
我市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主动拓展审判工作范畴,延伸服务领域,为玉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1.服务地方经济,促进持续发展。出台《关于为玉林市“两城市一中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护航“两城市一中心”建设。妥善审理好涉企和涉重点项目案件,切实维护好投资者的经营活动和群众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持续健康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对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整合全市法院力量,成立专门的审判执行组,统一进行审判和跨省执行,有效地盘活了企业资金,确保企业发展。围绕“强柴兴玉”,我市法院成立玉柴重工债权追索工作组,分赴全国各地开展诉讼保全和案件执行,2013年以来执行回笼资金近10亿元,使玉柴重工生产经营进入稳定期。今年,市中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玉柴申请执行案件活动,执行到位标的金额2800多万元,确保企业经营发展。
2.强化司法联动,实现诉调对接。在全区率先创建交通、医疗、劳动争议“三大巡回法庭”,建立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国土资源纠纷调处中心、房地产纠纷调处中心法院工作站,进一步完善诉调衔接机制,逐步形成各部门资源共享、“三调联动”合力化解矛盾的工作格局。同时,不断创新和丰富司法联动,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延伸到基层,其中玉州区法院“文惠新调解工作室”、福绵区法院“农民工维权之家”、北流市法院“巡回审判站”,容县法院“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陆川县法院“青年法官说故事”、博白县法院“屯-村-镇-法庭”四级农村诉调对接网络、兴业县法院“联防联动机制”等特色平台,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纠纷。我市全面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站”,共引进人民调解员22名进驻服务中心,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联动,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我市法院主动参与民间调解案件6155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1511件,对有关部门制定的调解书进行司法确认2111件。我市法院创新司法联动的做法得到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高度肯定。
3.倡导便民利民,彰显司法关怀。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对咨询、诉讼引导、救助服务等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两级法院全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并与审判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800多万元,依法缓减免诉讼费5665万多元。积极创建“县城有维权岗、乡村有服务点”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模式,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创建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经验获全国妇联推广。玉州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4.加强法治教育,预防违法犯罪。创建全区首个融少年审判、预防犯罪、教育挽救、法制宣传、调查研究等为一体的玉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该基地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称号。在全区率先拍摄了6部法制教育微电影,并将其刻成光碟发放至全市1700多所中小学,使全市120多万学生通过微电影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在3所中小学创建模拟科技法庭,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玉州区法院与有关学校、企业建立了全区唯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就业实习培训基地”,使一批缓刑犯重返校园学习或实现了就业。
四、强化队伍建设,司法能力实现新提高
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法院队伍的纪律作风和素质能力有了明显好转、提升。五年来,我市法院获得省区级以上奖励的先进集体210个、先进个人1635人次,市中院被评为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
1.抓技能促提高。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全市法院人员每年的参训率为100%。强化量化管理、量化考评,实行“数字化”管理,把法官每月的结案数、结案率、平均结案周期等指标作为奖惩的依据,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强化责任追究,实行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每季度通报分析、责任倒查制度,确保法官办案审判质量。广泛开展“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评选活动,提升司法人员岗位工作能力。五年来,我市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优秀示范庭审1个,被自治区高院评为优秀示范庭审17个,精品案件28件,优秀裁判文书25份。加强理论和调查研究工作,切实提升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调研成果转化。五年里,我市法院共有67篇调研论文在全区法院比赛中获奖,并代表广西法院系统承担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和《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分析》两个全国法院重点课题,2012年全区法院优秀研究成果交流年会在我市召开。
2.抓廉政保纯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严格纪律作风。建立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干扰办案的责任追究制度、“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全市法院共向社会各界聘请160名执法监督员,切实加强监督力度。加强明察暗访、司法巡查力度,严肃查处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廉洁公正司法。五年来,共处理违法违纪人员8人。
3.抓作风树形象。大力开展以“领导联系基层,支部联系村(社区),干警联系群众;领导大接访,案件大回访,干警大走访”为主要内容的“三联三访”活动“,积极组织法官参与”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创新领导办案机制,通过院庭领导主动带头参与示范庭审活动,激发全员的办案积极性,全市法院院庭领导所办案件占结案总数的47.35%。市中院建立院领导每月定期接访制度,院领导共接访当事人292人次,实现接访工作的常态化;率先实行从最高法到基层法院的远程视频接访,方便群众申诉;建立案后回访答疑制度,促进服判息诉,有效地化解了大量信访积案难案。信访量、案访比稳步下降,申诉率、信访投诉率仅为0.08%。
4.抓改革激活力。积极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实行谁办案谁负责,不断强化法官办案的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推进量刑规范化和类案同判改革,避免同案不同判。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小额速裁机制,强化简易程序应用,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为73776件,适用率为77.1%。
5.抓党建带队伍。加强党建规范化和示范化建设,市中院在市委召开的全市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动员会上作经验介绍。市中院法警支队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定为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加强文化建设,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不断陶冶队伍情操,有效地培育了队伍的良好作风。容县法院县底法庭和北流市法院平政法庭被评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县底法庭还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坚持每周一和重大节假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注重人文关怀,积极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市中院共对83名优秀干警进行了提拔任用,对89名干部进行了换岗交流。坚持谈心、慰问困难干警制度,广泛开展向文惠新、陈斌、梁东丽和卢涛等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不断激发队伍的活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我市法院所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自治区高院大力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也是全市法院干警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案件数量井喷式增长,良性审判管理机制急需完善;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少数案件质量不高;个别干警违法违纪;执行难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仍较突出,司法为民的服务措施尚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素质、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尚需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我市法院要全面贯彻玉林市第五届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把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一、全面强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玉林市委、市政府“两城市一中心”建设等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建立玉林市金融司法联动协作机制,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支持玉林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全面强化审判服务职能,促进社会协调发展。要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妥善审理好各类民生案件,和谐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的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采取更加得力措施,确保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的实现。要进一步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治市。
三、全面强化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建设,全面加强案件查询、诉讼引导、立案调解、救助服务、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判后回访等司法服务。要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深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法官进村(社区)化解矛盾作用,促进平安建设。加大对缓刑犯、未成年犯的帮教力度,完善立体化、全方位的帮教体系,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四、全面开展和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要根据党中央的顶层设计,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的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司法改革工作,要着重抓好审判机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家事审判、少年审判等改革。通过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促进司法的公正与高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全面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进一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坚定队伍的理想信念。以司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司法能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六、全面强化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工作质效。要把我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为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管理系统。要把现有的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办案系统、视频监控、科技法庭等系统建设成为一体化的智能集中控制平台,促进司法管理的科学化,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动态监控,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中每个环节的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七、全面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工作条件。要加快玉州区法院、容县法院、福绵区法院新审判业务楼建设,进一步改造完善人民法庭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工作,全面提高基层法院的司法能力。要积极开展关爱基层干警和为基层办实事活动,让基层干警得到更多的关怀,安心在基层工作。
各位代表,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代表们的建议就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自治区高院的悉心指导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为玉林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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