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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胆包天 三男掳走强奸夜行女

2016-09-06 09:28:32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陈凤秀通讯员温佩佩 黄静

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3年10月中旬才刑满释放回家的莫某某仍然不思悔改,色胆包天,竟然伙同两名同乡掳走并强奸夜行女子,最终再次被送进高墙14年。

去年3月某日晚9时许,兴业县的莫某某驾驶汽车搭乘同乡陈某某、庞某途经福绵区某镇时,发现两名骑电动车的女子。一女子被莫某某等三人强行拉到汽车里,另一名女子因极力反抗而逃脱。

随后,莫某某等人将汽车开到兴业县某村的坟墓旁边,莫某某在汽车上强行与被困女子发生了性关系。庞某也欲如法炮制,但因其他原因未得逞。后庞某、陈某某将该女子带到附近的一间旧房里,两人均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陈某某、庞某先后到兴业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投案自首。

福绵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莫某某、庞某、陈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先后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三人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因被告人莫某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近日,由福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莫某某、庞某、陈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福绵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莫某某有期徒刑14年、庞某有期徒刑11年、陈某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原标题:(色胆包天 三男掳走强奸夜行女)

责任编辑:林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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