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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假钞“很逼真”,甩六万五买假币五十万

2016-09-06 09:25:50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陈凤秀通讯员林倩婷

千里迢迢从贵州赶到玉林买假钞,并打算以偷天换日的方法蒙混行骗,来自贵州瓮安县的张某、唐某以6.5万元人民币买到50余万元假钞之后,尚未来得及出手,就被闻讯赶到的民警人赃俱获。

去年9月19日,得知玉林的“玉哥”有假钞出售后,张某、唐某两人经事先商量,决定到玉林与“玉哥”见面,并查验假币的样板。按约定,当晚到达玉林城区某宾馆后,张某、唐某便到该宾馆对面的KTV与“玉哥”见面,在包厢里两人查验了“玉哥”提供的2张百元面额假钞,并详谈了相关事宜。

随后,张某、唐某两人返回贵州省。因觉得“玉哥”提供的假钞足以以假乱真,能够充当真币用出去,唐某再次提议到玉林拿货。

同年9月23日下午,两人到达玉林汽车总站,并在附近街道与“玉哥”碰面。随后,3人在某旅馆进行了验货交付,张某、唐某两人以65000元真人民币获得5003张百元面额假币,共500300元。交易完成后,为避人耳目,唐某先行到汽车总站内等候,“玉哥”则开车带张某兜绕一阵,到某一学校门口才停车让张某打车赶去汽车总站出站口。

张某顺利赶到指定位置后,联系已在车站内的唐某,得知唐某已在车内,而且汽车即将发动离站,便打算等汽车出来后直接上车。两人总以为计划得天衣无缝,事情即将大功告成,不料唐某挂电话不到五分钟,便被赶来的民警抓获。

“按比例我会拿到25万元的假币,原计划这笔钱留给自己慢慢用。”被抓获的张某交代,他知道购买和使用假钞是违法行为,但抱着侥幸心理,打算通过偷天换日的手法把假币用出去,结果因涉嫌购买假币罪被逮了。

近日,经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唐某被玉州区法院以购买假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2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10万元。

原标题:(认为假钞“很逼真”,甩六万五买假币五十万 两个自作聪明的贵州人被判十二年以上)

责任编辑:林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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