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福绵:首次启用诉讼财产 保全责任保险担保 资料

2016-08-05 11:53:11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晓东

近日,福绵区法院首次启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对价值220余万元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因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唐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按照约定还款。诉讼中,唐某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法院查封李某名下价值220余万元的财产,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提供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担保。

福绵区法院对此案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首次在民商事审判财产保全中引入责任保险担保方式的相关工作机制,对此案进行了多方评估。经审查,法院最终依照原告的申请作出裁定,首次启动适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原标题:福绵区法院首次启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资料




责任编辑:李媚(见习)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诉讼财产
  • 玉州区法院首次依据保单裁定财产保全(2016-02-23)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