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现将第十一期18件案件的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玉林市玉州区江岸社区里的柳泉饲料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味、烟尘污染问题(第十二批524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玉州区江岸社区里的柳泉饲料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饲料味、化学香精味以及烟囱排放的黑烟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调查情况:举报的饲料厂为玉林市柳泉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属实。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检查时环保设施运转,锅炉废气经多管除尘设施处理后经烟囱向高空排放。经监测该公司外排废气颗粒物超标。处理情况:责令立即改正、限期停产整改、立案处罚。责任单位:玉州区环保局,城西街道。
二、关于玉林市博白县那林镇佑邦村三队的鸡冠章(嶂)山上种植了三千亩速生桉污染问题(第十二批525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博白县那林镇佑邦村三队的鸡冠章(嶂)山上种植了3000亩速生桉,污染附近村民的人畜饮水源。调查情况:经现场测量,那林镇佑邦村鸡冠嶂(即扶绿水)2016年三队的山岭种植面积800亩,不是举报人反映的3000亩。根据县疾控中心的报告表明,速生桉不会影响水源,村民可以放心饮用。近年来,附近鱼塘均未出现因水质问题致鱼死亡的情况。处理情况:已处理。责任单位:博白县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疾控中心、那林镇人民政府。
三、关于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东西村榕锦建材有限公司,宏诚砖厂废气污染问题调处后续问题(第十二批526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东西村榕锦建材有限公司,宏诚砖厂废气污染问题在转办后由地方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查。两家砖厂找黑社会于2016年7月25 日上午威胁附近居民必须在2016年7月25 日七点之前回复是否砍掉枯死的树木,毁坏掉环境污染的现场,要是不同意砍树,会让投诉人一家子不好过。调查情况:经陆川县环境保护局、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对涉事企业及马坡镇东西村村民调查,群众举报的两家砖厂找黑社会威胁村民砍掉树木的情况不属实。处理情况: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停产整改、处罚。责任单位:陆川县人民政府、县环境保护局。
四、关于北流市石窝镇华东居委会、华东村的区域有一砖厂污染问题(第十二批527号)
投诉内容:北流市石窝镇华东居委会、华东村的区域有一砖厂自2016年6月份起产生恶臭,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调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该砖厂基本处于停产状态;2.由于自然灾害,固定烟囱的拉力线把烟囱拉断;3.燃料掺杂少量人造革碎片、皮碎等杂物;4.现场闻到轻微烧焦气味以及蒸压砖石灰气味,没有发现有恶臭气味。处理情况: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整改,立案处罚。责任单位:北流市环保局。
五、关于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良厚村有约30 家塑料加工厂污染问题(第十二批528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良厚村有约30家塑料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严重污染环境,一旦有相关部门检查,就会集体停工应付检查,检查结束后又重新开工。现在这30家塑料厂都已经停工以应付检查。调查情况: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排出,没有发现污染环境的现象;由于农忙收割、秋插,再加上塑料市场不景气、资金周转困难,所以25家塑料厂处于停产状态,因此,群众投诉的有约30 家塑料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及检查结束后又重新开工情况不属实。处理情况:已处理。责任单位:陆川县人民政府,陆川县环保局。
六、关于玉林市博白县亚山镇附近博白林场里的广西浩林人造板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第十二批529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博白县亚山镇附近博白林场里的广西浩林人造板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烟囱排放大量废气、废水影响周边水路塘村及附近村村民生活,之前投诉人暂未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该问题依旧存在。调查情况:该公司外排废水全部排入厂界东南侧的水塘内,经清湖村最终流入南流江,除公司外排废水入该水塘外,水路塘村部分村民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及原林场小学生活污水也一同排入该水塘,塘水发黑,有大量淤泥堆积,浩林公司总排口出水较清。处理情况:已处理。责任单位:博白县人民政府、县环保局、亚山镇人民政府。
七、关于玉林市博白县那林镇佑邦村种植速生桉环境问题(第十二批530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博白县那林镇佑邦村处于森林保护区,种植300 多亩速生桉,导致水土流失,村中河流干枯。种植速生桉山头有该村饮用水源头。调查情况:1.举报人反映的那林镇佑邦村不处于森林保护区。2.经县水利局调查,在扶绿水区域内未见有明显的水土流失危害现象,亦无河流干枯现象。3.那林镇佑邦村三队、四队村民的饮用水源不在扶麓水。处理情况:已处理。责任单位:博白县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疾控中心、那林镇人民政府。
八、关于老虎头水库污染问题(第十二批531号)
投诉内容:老虎头水库周边的沙陂镇南塘村李强养猪场等30多家养猪大户,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老虎头水库,严重污染了水库的人畜安全饮水。另外,老虎头水库库区内非法网箱养鱼约有40家,对老虎头水库的水质也造成严重污染。调查情况:李扬养猪场,存栏量1100头,属于规模养殖场;散养户14户。另有围网养鱼户9家,没有网箱养鱼。这些养殖户对老虎头水域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和破坏。处理情况:关停取缔、立案处罚。责任单位:博白县人民政府、沙陂镇政府、县环保局、水利局、畜牧局、疾控中心。
九、关于英桥镇英桥桥北多家养猪场、英桥一中学校将垃圾污染环境问题(第十二批532号)
投诉内容:英桥镇英桥桥北多家养猪场将污水和排泄物直接排放进入桥北河流,污染饮水井水,英桥一中学校将垃圾堆放在路口,影响环境。调查情况:冯学田的养殖场存栏80多头,未发现排泄物外排污染;陈剑伟户存栏100多头,有少量的污水排出,英桥桥北河水确受到轻度污染。英桥一中路段有少量的生活垃圾。处理情况:限期整改。责任单位:英桥镇政府、县环保局、乡村办、疾控中心。
十、关于玉林市博白县牛大力公司后面有一家制作农药的黑作坊污染环境问题(第十二批533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博白县牛大力公司后面的天风岭脚有一家制作农药的黑作坊,生产废水排入天风岭附近河流,导致水体黑臭,河中鱼死亡,污染农田。调查情况:该农药黑作坊方圆4公里内没有村庄,没有农田,也没有溪水,加工点生产出来的成品为固体,没有污水外流。群众举报生产废水排入天风岭附近河流,导致水体黑臭,河中鱼死亡,污染农田失实。处理情况:关闭取缔。责任单位:博白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县畜牧局。
十一、关于容县十里卫生院附近养鸡场的污水污染问题(第十二批534号)
投诉内容:容县十里卫生院附近养鸡场的污水直接排放到十里卫生院后面水沟,臭味大。调查情况:该养鸡场为放山散养,主要污染物为鸡粪,用干清粪便方式清理,无污水外排,鸡粪外卖。现场检查时没有污水流。处理情况: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十里镇政府、县畜牧局、县环保局。
十二、关于玉州区名山街道名山屠宰厂在屠宰生猪时产生的噪声、污水污染问题(第十二批535号)
投诉内容:玉州区名山街道名山屠宰厂在屠宰生猪时产生的猪叫声扰民,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通过市政管网直排南流江,污染环境。调查情况:举报的屠宰厂为玉林市华邦食品有限公司名山分公司,基本属实。该公司主要经营生猪屠宰,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屠宰时产生的噪声、废水。屠宰场的废水经生化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玉林市美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南流江。经监测,该屠宰场外排废水排放达标,厂界噪声超标,影响周边环境。处理情况:责令立即改正、停产限期整改、立案处罚。责任单位:玉州区水产畜牧局、玉州区环保局、名山街道。
十三、关于博白县永安镇贞平村逢冲大队路口采石场污染问题(第十二批536号)
投诉内容:永安镇贞平村逢冲大队路口采石场无证采石,破坏植被,粉尘大。调查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石场非法开采的迹象,只是当事人宾建东正在筹建采石场。处理情况:立案处罚。责任单位:博白县人民政府、博白县国土局、博白县环保局、博白县林业局、博白县水利局、永安镇政府。
十四、关于北流市荔枝公园广场舞、摊贩叫卖声污染问题(第十二批537号)投诉内容:北流市荔枝公园,每天早晚以及下午两点半之后广场舞、摊贩叫卖声的高音喇叭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调查情况:情况属实。处理情况:责令改正。责任单位: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十五、关于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正阳新村金土地农药厂废水污染问题(第十二批538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正阳新村金土地农药厂偷排含有农药污水到水渠中,最终流入亚桥江中造成污染,污染周边村庄的空气和人畜饮水问题。调查情况:2016年6月10日,广西金土地生化有限公司进行车间改建时碰掉氨水储存罐的阀门,造成残留氨水部分泄露并通过雨水沟排出外环境,造成污染。7月28日,现场检查时没有闻到浓烈的农药味道。几位村民身体不适的问题,检验未发现理化检验超标,引起村民身体不适的原因是自家水井建成年代久远从未消毒致大肠杆菌超标所致。处理情况:停产整改、立案处罚。责任单位:兴业县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大平山镇政府。
十六、关于玉林市超嵘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噪声、黑烟污染问题(第十二批571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超嵘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时机声隆隆,噪声使人无法入睡;锅炉排放的黑烟串入民房,气味难闻,对生活环境和身心造成严重的危害。调查情况:投诉内容基本属实。检查时公司正常生产,锅炉燃料为谷糠,锅炉废气经麻石除尘加水膜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烟囱向高空排放。经监测厂界噪声和外排废气颗粒物超标。处理情况:责令立即改正、停产限期整改、立案处罚。责任单位:玉州区环保局、玉城街道。
十七、关于博白县文地镇番壁村何俊养殖场污染问题(第十二批直接交办1号)
投诉内容:博白县文地镇番壁村何俊养殖场位于401县道旁九洲江限养区,猪场粪便直排,导致401 县道旁的水塘淤积。调查情况:经调查,何俊养殖场粪便没有直排401县道旁的水塘,而是何启为猪场、黄仁康猪场养殖废水与猪粪直排401县道旁的水塘,造成水塘淤积。处理情况:立案处罚。责任单位:博白县人民政府、县畜牧局、县环保局、文地镇人民政府。
十八、关于陆川大冲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第十二批直接交办2号)
投诉内容:陆川大冲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滩面镇大冲猪场),位于陆川县滩面镇383县道旁,九洲江限养区范围内,该猪场猪粪便直接排入山塘。调查情况:经检查,该猪场废水经过沼气池-储液池简单处理流入氧化塘,氧化塘水质发黑、发臭,检查时没有水外排,没有实行干清粪,猪粪随猪场废水经简单处理排入氧化塘,该猪场周围敏感点距离最近住户约1 公里。处理情况: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立案处罚。责任单位:陆川县人民政府、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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