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近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现将第三期5件案件的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福绵区福绵镇垃圾处理厂环境污染问题(第三批66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万涕桥往下游方向500米,有一家垃圾处理厂,从80年代建厂至今,垃圾堆放以及处理产生的臭味较大。调查情况:经调查,举报属实。该垃圾场占地面积有20多亩,现场堆积有大量生活垃圾,距离江边约10米,臭味较大。处理情况:责令立即改正。
二、关于玉林市博白县黄凌镇而水村私营养猪场污染农田河流问题(第三批68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博白县黄凌镇而水村高村屯普遍存在私营养猪场排泄物乱排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处理情况:1.对养殖户张忠远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对养殖户张有付、张中苏责令限期整改。
三、关于玉东新区体育中心附近生活污水环境污染问题(第四批117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体育中心附近的奥园开发区有多处生活污水进入排水沟问题。调查情况:该排水沟约150米段流经村民住宅,靠近可闻到轻微臭味,越往下游臭味越稀甚至无。正常情况下村民不用排水沟水灌溉稻田,现场未发现导致农田水稻受污染的现象。处理情况:限期整改(2016年10月15日整改完成)。
四、关于陆川县马坡镇珠香装饰品厂环境污染问题(第三批70号)
投诉内容:陆川县马坡镇珠砂村珍陇泉矿泉水厂的厂房对外出租给洗珠厂,2015年开始生产,噪声日夜不停,影响附近居民。调查情况:2016年7月18日,洗珠厂抛光车间日夜生产,夜间生产产生的噪音影响旁边居民。目前已停产。投诉内容属实。处理情况: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改,补办环评手续,依法立案处罚。
五、关于陆川县滩面水库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第三批72号)
投诉内容:玉林市陆川县滩面水库距离九州江一公里左右,一个养猪场将猪粪等污染物直接排入水库,严重污染水库水质的问题。调查情况:群众反映该猪场没有进行整改的情况部分属实。2016年7月18日至19日,经现场检查,废水是先经过沼气池、储液池,再将废液抽灌到林地,没发现废液直排。处理情况:要求加强管理,做到自查自纠,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禁止猪场废水直排入水库。业主同意在2016年10月22日前拆除完猪栏。
原标题: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 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 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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