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近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第一期几件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玉林市东升路27号阳光花园小区旁养鸡场环境污染问题
玉州区人民政府对业主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责令该业主马上拆除鸡棚,以后不许乱搭棚养鸡。二是责令该业主马上清理干净该鸡棚的鸡粪、垃圾等污染物。
下一步,玉州区人民政府继续加强督察,确保业主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污染。
二、关于北流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焚烧垃圾环境污染问题
北流市环保局对该垃圾处理厂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是责令运营单位北流市润通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焚烧垃圾行为。二是对运营单位北流市润通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
2016年7月20日,北流市环保局派出环境监察人员到现场复查,未发现焚烧垃圾的行为。
下一步,北流市人民政府要求北流市环保局以后要加强对该垃圾处理厂的管理,杜绝该垃圾处理厂再次焚烧垃圾的行为,消除环境污染。
三、关于北流市桂塘小学安装铝合金门窗过程中使用的临时保护塑料膜具有较重异味的环境污染问题
北流市环保局对施工方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以下要求:立即组织人员拆除现场未安装的铝合金窗所包裹的塑料膜,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今后施工中如果仍要对铝合金窗进行包裹必须要使用环保型材料。
2016年7月19日17时,北流市环保局派出环境监察人员对现场进行复查,发现铝合金窗表面的塑料膜已经全部拆除,拆除的塑料膜进行无害化处理。
下一步,北流市人民政府要求北流市环保局加强对该公司施工管理,防止该公司再次使用恶臭气味的塑料薄膜包裹铝合金窗。
四、关于玉州区南江街道常乐村种植速生桉,影响水质、土质环境污染问题
玉州区人民政府组织林业、环保等部门领导及执法人员到举报人反映的玉州区南江街道常乐村进行了现场勘查。调查查明:玉州区南江街道常乐村有速生桉面积41.92公顷,有关部门已依法征收其中的8.63公顷(已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实有速生桉面积33.29公顷。
原标题:我市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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