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医院贩毒 男子获刑

2016-05-26 09:39:47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陈建章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家住兴业县蒲塘镇的一男子,自以为在医院贩毒最为安全,没想到刚交易完毕就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近日,李某信被兴业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李某信经多次踩点,认为在医院里交易毒品最为安全。通过与吸毒人员梁某电话联系后,他将交易地点定在兴业县蒲塘中心卫生院。2015年9月4日13时许,李某信以40元的价格,将1粒净重为0.2克的毒品海洛因贩卖给梁某。交易完毕后,公安民警当场将2人抓获。

兴业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信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毒品罪。考虑到被告人李某信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李某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陈建章)

原标题:医院贩毒 男子获刑

责任编辑:钟丹丹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禁毒
  • 北流市人民法院将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2018-07-19)
  •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6起毒品犯罪案26人进行集中宣判(2018-06-21)
  • 酒店停车场贩毒 两男子被抓现行(2018-01-10)
  • 夜里诡异亮灯,吸毒窝点被端(2017-12-25)
  • 玉州禁毒打击再创新成效,新发现吸毒人员同比下降(2017-12-19)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