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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会议

2016-04-29 09:21:07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关伟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关伟)4月28日上午,玉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在玉林城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凯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红、陈玲、朱向东,秘书长覃乐敏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5年玉林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市人大财经委关于《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玉林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玉林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和有关人事事项,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就做好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王凯强调,一要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学习教育。要通过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在“学、改、做、促”上见成效,全面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水平。二要认真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工作。要抓住工作重点,选好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切实把好代表“入口关”、选举“组织关”和全程“监督关”。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三要依法加强检查监督。要聚焦抓大事、议大事、督大事,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下转A2版)

(上接A1版)促使市委、市政府关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实现以监督促改革、促发展、促和谐。四要加快推动科学立法。要把前期准备工作再梳理、再充实、再完善,确保我市立法工作基础实、起步稳。要将立法过程转化为协调各方利益、促进协商民主、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推进法治玉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要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推出一批具有玉林特色的立法成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丘德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红云、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咸冠南,市财政局、市市政市容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水产畜牧局、市水利局、市“乡村办”有关领导,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领导和基层市级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原标题: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会议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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