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新闻网讯(通讯员 朱晓波)现距离停止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仅有10多天,连日来,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宣传民警纷纷走上大街,深入企业、农村、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对驾驶人、销售老板进行宣传、解说。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逐车拦停,向驾驶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登记上牌最后时限及办理流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施行一年多 仍有极少数市民不知情
博白县有关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工作在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1年多,期间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及宣传车、宣传单、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已有10多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施行情况较好。不少群众顺利办理了登记上牌,但在笔者的采访中仍有极少数人“蒙查查”,对这些措施的施行表示:“完全不知情。”在笔者随机采访的群众中,绝大多数对有关禁止出售、使用超标电动车的政策措施表示支持的态度。
远超标准 扰乱交通秩序
近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价廉,也便于群众出行,这成了很多群众出行的代步用品,但因其车速快、功率大,与国家对电动自行车基本的技术要求:设计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车重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等7项要求不相符合,因此,列入国家禁产、禁售、禁用的“黑名单”。
相关:5月1日起停办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并将进入长效上牌管理阶段
根据《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政办发【2014】33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停止办理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所以目前需要登记上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车主,抓紧时间选择前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中队、旺茂中队、龙潭中队、英桥中队、水鸣中队,任何一地点登记上牌均可。
自2016年5月1日起,博白县电动自行车将进入长效上牌管理阶段,符合标准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可办理入户上牌,超标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不能登记入户上牌,请不要购买超标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到时,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禁止无牌无证或者非本市号码的电动自行车在本县范围内行驶,违者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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