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方:北流平政法庭
3月17日,一直因女儿抚养问题而烦恼的平政村民罗某,终于从北流平政法庭法官的手中接到盼望已久的法官调解书。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因户口问题,分手的同居男女再次牵扯纠纷
北流平政镇的罗某(女)与叶某于1998年相识并恋爱,后未婚同居。双方不久后生育了两个女儿,两个女儿目前均在读小学。之后双方感情破裂,解除同居关系。两个女儿留在父亲叶某家中生活、学习。
期间,因叶某长期不在家,对两个女儿疏于管教。为了利于孩子成长,母亲罗某于2014年将两个女儿带到广东读书。2015年底,罗某带着女儿回到平政镇,并与自己的父母生活,打算让女儿在平政镇读小学。两个女儿因户籍均落在叶某家,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很不方便,考虑到这种情况,罗某于2016年2月22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两个女儿归其抚养,并要求叶某支付抚养费。
平政法庭立案后,主审法官了解到两个孩子读书的难处,于第二日便到叶某家送达相关材料。因叶某不在家,主审法官便将相关情况告知其母亲,同时请其劝叶某主动找罗某商量解决案件。叶某母亲表示会全力配合法院工作。
母亲挺力劝解,法官促和双方矛盾
起初,叶某对调解很排斥,在主审法官的劝说下,叶某同意到平政法庭商量处理该案。为便于调解,主审法官邀请叶某母亲到场参与调解。
3月14日上午11点,两人的女儿也到了调解现场,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罗某陈述了两个女儿的情况及提出了诉讼请求。叶某在庭审上,表示同意将两个女儿的抚养权交给罗某,但表示不会支付抚养费。
主审法官面对叶某的固执并未泄气,而是耐心对他进行了劝解:“抚养儿女于理于法都是父母的责任,任何人不得推卸;而且你两个女儿还小,作为父亲,你忍心对两个女儿不管不顾吗?”
经过法官的一番劝解,叶某最终低头不语。这时,叶某母亲也站了出来,语重心长教育儿子:“你这个行为大错特错,自己的子女无论什么情况之下都应该抚养。即使现在家庭条件差一点,也应该想方设法,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为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和读书条件。”
迟疑良久,叶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众向两个女儿道歉,并表示愿意每月支付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同时会在每个周末接女儿回自己家住,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最后,在征求了双方两个女儿的意见后,双方达成了孩子由罗某抚养,叶某支付抚养费的协议。(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朱浩健)
原标题:男女分手 为女儿户口闹上法庭 法官请来男方母亲参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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