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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获表决通过 无资格募捐、诈捐将受罚

2016-03-24 10:47:44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欧雅歆

   “急转”“爱心扩散”……各种求助信息经常在社交媒体发布,这些信息绝大部分没有发布机构、救助款跟进,让人难辨真伪。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获表决通过,将于9月1日起实施,法内对社会慈善事业做出明确法律规定,今后,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将属于违法行为。针对新法,玉林晚报邀请梁军所梁承勇律师进行了解读。

  无募捐资格开展募捐 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小彭(化名)是某爱心社团的义工,经常跟社团到困难人士家中帮忙,也曾为需要治病的困难人士募捐筹款,每次募捐,他也会将对方信息编辑好发送到社交平台,号召亲友随手转发。然而今年9月起,小彭的行善方式需要转变了,因为,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公开募捐,将属违法行为。

   《慈善法》第97条内规定“开展募捐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二)……”

   根据该规定,除了个人外,没有募捐资格的组织公开开展募捐,也将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对在该平台发布的募捐具有监督义务,有义务对募捐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不符合要求仍然刊登的,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处罚。换句话说,今年9月1日《慈善法》实施后,在微信、微博、论坛公开发布募捐活动,又没有有资格的人及发信息的平台,将会为行为买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律师解读:此前,互联网求助信息无门槛发布,公众难以从繁多的求助信息中鉴别真伪,有些人在面对网络募捐时,仅凭借募捐信息内的细节描述判断真假,让不法分子钻空子。《慈善法》对发布募捐求助信息的组织和个人作出规定,相当于为公众募捐先一步清扫梳理,同时也警醒习惯随手转发不核实真伪的网民,今后转发消息要更慎重。对于确实需要开展募捐活动的,法内规定,需要在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规范发布信息平台,有利实施监督、提高救助效率。

   诈捐、违反捐赠用途等行为可被起诉

   几年前,明星诈捐的新闻曾被媒体曝光,此后,名人诈捐事件不时出现,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诈捐现象。某公司曾为炒作,宣传从活动收益中抽出部分用以捐款,吸引公众参与活动,活动结束后,捐款却没了下文。在以前,人们对这种不守信行为只能进行道德批判,却无法遏止,如今,法律对诈捐行为进行规定,用法律保证捐款承诺能够得以落实。

   《慈善法》第38条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同时,对捐赠机构、受益人也作出规定: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等方式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可向法院起诉;受益人未按照协议使用资助财产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协议情形的,慈善组织有权解除捐赠协议。

   律师解读:从捐赠人、慈善组织到最终的受益人,法律都有所顾及,平等对待。既涵盖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又有不履约所付出的代价,捐赠人承诺捐赠却不履行的诈捐行为,捐赠组织违反约定更改捐赠用途、挪用捐赠财产的行为,都可能惹上官司。而受益人违反协议使用资助财产,也将面临停止捐赠。

   慈善项目情况需定期公开

   对于众人最为关心的慈善项目公开问题,法律内也作出规定,规定在募捐活动现场、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的组织、募捐资格证书、募捐信息查询方法。对开展演出等经营活动,承诺将全部(或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的,应签订捐赠协议,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开。

   公开募捐、慈善项目周期超过6个月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募捐方案未规定的,应当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

   律师解读:一直以来,慈善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如组织运作不规范,行业自律未成形等,引起社会讨论,《慈善法》首次将慈善信息公开纳入法治轨迹,让慈善在阳光下运行,将因什么募捐、筹集多少钱、善款用在哪里、剩余款项去了哪这些公众最关注,最实际的问题,以公开方式,促进慈善事业更严格、有序发展,确保公众每一份捐赠物都得以有效使用。

  相关链接——

对个人求助行为不禁止

   根据法律规定,没资格的个人无法开展募捐,那么对于有困难的人,还能否进行求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解释,个人募捐与个人求助有着很大的区别。

   个人求助是指为本人、为自己的家庭成员或者自己的近亲属,向他人或社会求助。简单来说,如果是为了解决自己和自己家庭成员的困难而发起筹款,不管通过什么渠道进行,《慈善法》都不禁止。而《慈善法》内规范的慈善活动,不论是个人还是慈善组织,都以帮助他人为前提,就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方可进行公开募捐,对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记者 欧雅歆)

原标题:《慈善法》获表决通过 无资格募捐、诈捐将受罚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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