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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两老人跪求法官帮忙:只想儿子多陪伴

2016-03-17 11:24:54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韦肖波 梁婷婷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已正式实施,儿女不常看望老人属违法。3月14日,记者从北流法院了解到,“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近3年以来,在北流地区的老年人维权中提出儿女“常回家看看”请求的案件屈指可数。3月8日,北流平政首例类似诉求的老年人维权案在不立案处理的情况下得以调解成功,一对8旬老人得到了3个儿子的承诺——“轮流煮饭、洗衣、陪聊天”。

   老夫妻俩向法官扑通跪下:希望3个儿子多回家看看

   3月8日,北流法院平政法庭法官蓝伟华刚走出审判庭门口,两名头发花白的老人便相互搀扶着走了过来,还没等蓝伟华法官开口询问,其中的一位老人便扑通跪了下来。法官和法警见状,赶紧上前将老人扶起:“老爷爷,您别激动,有话慢慢说!”

   安抚好老人情绪,老人向法官娓娓道来。原来,老人今年84岁,妻子也82岁了,生育有3个儿子,3个儿子平时工作忙,很少回家,回家也只是给了老人伙食费就又匆匆赶回去工作了。随着年纪的增大,两个老人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了,煮饭等家务活更难上加难。老人希望法官帮忙找到他们的儿子,劝说儿子回家给他们煮煮饭、陪聊聊天,伙食费什么的都不要。

   说完辛酸事,两位老人再次请求蓝法官:“都说法官是为民办事的,希望法官一定帮帮忙。”

   法官介入调解唤醒3儿“孝”情,未立案便调解成功

   了解情况后,蓝法官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老人解难题。经过询问老人,蓝法官辗转找到老人3个儿子的电话号码,分别打电话让他们前来法庭调解。

   “赡养父母、孝顺父母不是只给钱就尽了孝道,很多事情是钱办不到的。”老人的儿子来到法庭后,蓝法官分别对他们做了思想工作,提醒他们,父母现在80多岁了,年老行动不便,理应给予老人多些关怀。

   经过法官一番面对面的耐心调解,3个儿子意识到自己当初给予父母亲的关心实在太少,含泪争相跟两位老人认错,在场人员无不为之动容。3个儿子当场协商作出了调解方案,决定今后轮流为两位老人煮饭、洗衣,陪他们聊天。案子在未立案的情况下得以圆满解决。

   老年人情感诉求案少,源于家庭情感处理习惯

   记者从北流法院了解到,由于没有具体的诉讼标的,“求陪伴”的老年人维权案都较难立案。“老年人维权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多半是涉及争取赡养费。”据该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曾昭胜介绍,在他审判过的案例中,提出“常回家看看”诉讼请求的案例“不常见”,原因在于“父母告子女”行为不符合普通群众对家庭情感处理的习惯。家中子女迫于生活压力外出打工,无法留在老人身边照顾他们的生活,这是农村中普遍存在而又无奈的社会问题,老年人虽然在情感上需要一定的照顾,但作为父母多半都能表示理解,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自己儿女“常回家看看”的诉求自然就少。

   “在立案前调解解决,是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中提倡的一种处理方式。”曾昭胜副庭长解释称,这样做不但能减少诉讼成本,还有利于当事双方避免在对簿公堂时带来情感伤害,是一种促进和谐解决的法院调解方式。曾副庭长表示,老年人情感需求维权的途径多样,除了老人与儿女多沟通,家族成员、村委干部多协调等方式外,通过法庭出面调解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法律途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达到社会和谐。(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韦肖波 梁婷婷)

原标题:老人跪求法官帮忙:不要伙食费,只想儿子多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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