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解百姓法律“急症”

2016-03-14 10:22:45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陈凤秀 通讯员 陈莉莉

   去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法援服务窗口律师值班制,由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轮流值岗,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节约诉讼资源。“咨询类型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为主,经律师专业的解答,解决来访者急需了解的法律问题。”市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法律援助咨询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

   几度上门,为90岁老人解决多年苦恼

   今年春节刚过,年近90岁的周老伯专程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感谢值班的陈律师帮他解决了一起苦恼多年的遗产纠纷。

   原来,周老伯一家6口挤在一间90多平方米的房里子,他与老伴都已年近90岁高龄,大儿子患小儿麻痹症,从小由两老照顾饮食起居。小儿子虽已成家,但也因妻子失踪几年后患上精神病,其儿女也不常回家,整个家庭只靠两个老人的低保艰难维持。老人担心,自己百年后无人照顾两个儿子,加之一年前儿媳突然返回,他们担心儿媳折回是为了争夺遗产,对此苦恼不堪。

   耐心倾听周老伯的诉说后,值班的陈律师建议周老伯和老伴立一份遗嘱,以解决两位老人的遗产问题。由于周老伯的遗产中涉及房产,需要办理遗产公证。陈律师随即与法援中心主任沟通,由主任与公证处协调,为周老伯申请了公证法律援助,并免去了老人的公证费用。还亲自接两位老人到公证处办理了相关手续。

   陈律师了解到,两位老人的表孙侄小李平日偶尔会帮忙照顾他们患病的大儿子,于是,陈律师组织多方进行沟通,在居委会的见证下,拟定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考虑到两位老人在分配遗产时,明确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归两个儿子所有,这难免会让小儿子与儿媳产生误会和芥蒂,陈律师多次跟老人的儿媳进行沟通解释其中的法律关系,最终儿媳表示理解,愿意尽心照顾丈夫和儿女……在遗产和两个儿子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后,周老伯和老伴搁在心里多年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建议报警,为受害人撰写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近日,来自福绵区的梁女士刚踏进法援中心大门便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她的眼睛周围有明显的淤青和肿胀,嘴角和眉毛还有伤痕,看样子是遭遇了家庭暴力。

   原来,其丈夫吴某与梁女士结婚前,经常怀疑她和异性朋友有不正当关系,只要心情不好便对她拳打脚踢。后来,因一次意外怀孕,加之吴某对梁女士承诺婚后不再实施暴力,梁女士一时心软与他结婚。婚后,吴某并非没有改过,反而变本加厉,不但逼迫梁女士断绝与所有异性朋友来往,还经常在喝醉酒后殴打她。

   面对心力交瘁的梁女士,法援中心的值班律师提醒她不能再软弱妥协,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建议梁女士报警处理。另外,根据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援中心帮助梁女士撰写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同时叮嘱她,以后遇到法律上的困难时,随时到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疑问解答,为租户找到解决问题依据

   今年1月,年轻女子小黄一脸愁容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尚未坐下便迫不及待地向值班律师吐槽租房苦恼。

   去年7月,小黄承租市民杨某的房屋,租赁期为一年,每月租金为1000元。双方约定,要保证房屋及附属生活设施良好,适合居住。入住一段时间后,小黄觉得房屋空气质量不是很好。5个月后,开始感觉到身体不舒服。为了查明原因,小黄请了环保公司对房屋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竟然是甲醛超标。

   认为自己身体不适是由租房甲醛超标引起的,小黄要求房东杨某解除租赁合同和赔偿损失。然而,小黄的说法得不到杨某的认可,无奈之下,小黄只好到法援中心咨询求助。

   值班律师认为,既然黄小姐与杨某约定“租赁房屋及房屋附属生活设施处在良好的状态下”,现租赁房屋甲醛超标,不符合合同约定,并危害到人身健康,杨某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构成了违约。按照法律规定,黄小姐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且可以要求杨某返还租金、押金,赔偿相应的损失。

   听了律师的解答,黄小姐找到了处理问题的法律依据,表示会与房东杨某协商解决。

   法理解释,为当事人明晰维权途径

   梁老伯家有自建房一栋,当初在房屋建好后,因房屋背朝大路,没有其他可用通道,便在房屋旁修出一条小过道。去年,邻居以梁老伯家过道占用他家土地为由,强行掘毁,致使梁老伯一家出入不便,经多部门协调仍然无法解决。梁老伯于近日走进市法援中心求助。

   值班律师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对方作为梁老伯的邻居,在梁老伯修建过道时并未提出反对意见,该过道存在7年之久也足可以认定它已成为历史通道。作为梁老伯一家出行的唯一过道,对方强行损毁已侵犯了梁老伯的相邻权,梁老伯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恢复过道原状。

   在听了律师的一番法理解释后,梁老伯决定听从律师建议走法律途径理智维权。

   数字:2015年,前来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达1725余人次,其中妇女613人次,农民894人次、农民工894人次、老年人232人次……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值班律师像法律“急症医生”,不仅为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还提供了最紧急的法律帮助。


   原标题:市法律援助中心 值班律师“坐堂”解百姓法律“急症”




责任编辑:刘子扬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玉林 法律 援助
  • 春节临近,家政保洁火起来(2019-01-08)
  • 玉林市出台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9-01-08)
  • 未来几天 阴雨天气唱主角(2019-01-07)
  • 抓紧了!春运车票火热抢购中(2019-01-05)
  • 2019年春运1月21日启幕 铁路加开途经玉林临客(2019-01-04)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