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新买取暖器不暖 投诉12315终获退换

2016-02-25 09:24:01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通讯员 李金玲

   本报北流讯  去年冬天以来特别冷,因此取暖器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宝”。家住北流的苏女士给家里买了一个取暖器,但用了两天后取暖器里面的电热管就坏了,取暖器就不制热了。

   苏女士马上找到店主,要求保修,但店主说这种保修由于没有相关配件,一时无法修理,至于配件何时订得到也不确定。苏女士要求退换新的取暖器,店主却说新的取暖器不可能那么快坏,一定是你家小孩自己搞坏的,不愿意退换。苏女士说自己和家里小孩都没有弄过新购买的取暖器,商家则坚持己见不肯退换。在多次交涉无果后,苏女士向北流市工商局12315投诉。

   12315工作人员了解整个事件的情况后,找到了卖取暖器的店主,详细向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三包规定,有质量问题的产品7日内可退,15日内可换。类似苏女士这种取暖器的问题是可以要求退换的。经过多次调解,店主最终退换了一个新的取暖器给苏女士。

   

原标题:新买取暖器不暖  投诉12315终获退换



责任编辑:宋建州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取暖器 投诉
  • 【老物件】农村冬日的最佳“取暖器”(2015-01-27)
  • 酒后见色图不轨 犯下大错悔莫及(2019-01-10)
  • 丈夫老家“藏”前妻,妻子执意闹离婚(2019-01-10)
  • 北流摧毁一涉恶团伙抓8人(2019-01-10)
  • 设“洋酒局”骗钱财 7名嫌疑人悉数落网 (2019-01-10)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