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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启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

2016-02-20 11:31:16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唐劲梅

  19日,我市召开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动员会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总结会,全面部署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全市上下再鼓干劲,奋力争创自治区文明城市。王凯、苏海棠、梁伟江、杨红、李必文、丘德奎、秦邦元、郑杰忠、覃天卫、汪下烟等市四家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李常官主持会议。会议总结了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经验,充分肯定所取得的成绩。    

  如何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市委书记王凯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抓创建,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快“两个建成”目标的抓手;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创建,重点实施城乡环境、市民文明素质、文化建设以及城市管理“四大提升工程”,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见实见效;要动员全民参与,万众一心抓创建,通过广泛发动、共建共享、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落实责任传导,转变作风抓创建,坚持上下联动,健全机制,形成“全面创建、全城创建、全程创建”的工作格局;要强化统筹协调,严格督察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转变作风,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勇气,把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成功创建文明城市。    

  在动员和部署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时,市长苏海棠指出,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要全面启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玉林的城市形象。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创园经验,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信心和决心,奋力建成自治区文明城市。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重点做好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完善城市功能配套、优化城市综合环境、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四方面工作。    

  会议还表彰了市园林局等11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单位,邱仁强等11位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个人,陆川平乐镇等11个第十七批玉林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以及黄墁、杨科璋等10名第二届玉林市道德模范。(记者 唐劲梅)

原标题:我市全面启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重点实施城乡环境、市民文明素质、文化建设以及城市管理“四大提升工程”

责任编辑:晏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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