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玉林市第四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二○一六年二月二日中国共产党玉林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玉林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2月2日在玉林城区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2人,列席180人。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凯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总结了2015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秦邦元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玉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和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了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展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彰显了党中央的责任担当,对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彭清华书记在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对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工作报告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和完善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于春生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全区去年纪律检查工作,对2016年工作作了全面部署,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会认真学习了王凯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贯彻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合玉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对做好今后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须认真抓好落实。
全会指出,2015年,市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带头落实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盘棋推进格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营造玉林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会强调,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部署,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突出“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的“三学”活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党内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五项重点工作的“12345”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玉林决战决胜“十三五”、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权威。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查处妄议党的大政方针、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传播小道消息和政治谣言等问题,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换届纪律,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搞非组织活动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进行。
第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市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细则,把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推动市级(县级)直属单位、乡镇和市级(县级)直属单位二层机构以及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全市部署开展“问责深化年”活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使追责问责成为常态。
第三,聚焦正风反腐不松劲,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党委必须牢牢抓住惩治腐败不放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选对人、用对人,在实现不能腐、不想腐上取得新成效。要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要按照“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该谈话的谈话,该查处的查处,坚决把腐败存量减下来;树立纪委也是“干部之家”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小错约谈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经常用,坚决把腐败增量遏制住。年内,市纪委对县(市、区)、市直部门主管或分管民生资金的领导约谈全覆盖。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严肃性,不能用约谈代替执纪审查、用诫勉谈话代替纪律处分。紧抓关键节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细查隐形变异不正之风,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按照市委“大化解、大整改、大督查”工作部署,各县(市、区)要建立“八个一”评价体系,确保今年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之后转为县、乡党委和纪委常态化工作,通过长期抓、抓长期,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第四,坚持立德与立规相统一,完善教育监督管理体系。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在全市部署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活动,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认真挖掘和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及我市优秀传统文化,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加强党风廉政法规配套制度建设,不断探索权力监督制约和行为规范有效途径,探索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述责和接受评议工作细则、加强市直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严格执行制度,有规不依、有章不循,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
第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今年上半年完成市、县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各项工作。派驻机构要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的监督,从问题线索抓起,延伸监督触角,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就立案查处。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县纪委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形成反腐合力。
第六,巩固深化“三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环境、创造条件。纪检监察机关要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严格落实市委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把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配优配强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乡镇纪委书记。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注重能力作风建设,提高履职本领,以更高的标准和铁的纪律要求,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确保玉林“十三五”良好开局、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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