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玉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战略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共玉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对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精准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确立了精准扶贫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指导思想的地位,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精准扶贫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强调到二○二○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全区脱贫攻坚战的奋斗目标、攻坚重点和具体措施。自2011年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以来,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由2010年的87.2万减少到2014年底的49.05万,贫困发生率由15.2%下降到8.6%,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市农村贫困“面广、量大、程度深、重点群体多”的现状还没有根本改变,仍然是广西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当前,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平均每年需帮助近10万贫困群众脱贫,贫困问题是我市实现“两个建成”目标艰巨繁重的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担当,横下一条心,坚定愚公移山志,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准确把握精准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以“攻坚五年、圆梦小康”为主题,强力推进“六大脱贫攻坚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我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党政主导,合力攻坚。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以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带动全社会各种资源的积极参与,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形成精准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区分类别,定向施策,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到村到户到人,建立健全阻断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统筹全局,协调发展。把脱贫攻坚放在“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以全局发展带动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促进全局发展,统筹推进重点区域攻坚和“插花户”脱贫,同步推进产业发展、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
——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始终把保护生态、绿色发展作为脱贫之基、致富之道,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并重,根据贫困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制定扶贫规划,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布局产业和项目,实现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
——固本强基,群众主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大力倡导脱贫光荣,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和精神活力。
(三)主要目标
——实现“两确保”。到2020年,确保全市现行标准下的49.0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3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42个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返贫率控制在3%以内。
——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高于、一接近”。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实现“五有四通”。到2020年,努力实现村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合作组织、有公共服务场所、有安全饮用水、有新村新貌,20户以上的自然屯实现屯屯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真正让贫困群众致富有路子、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安居乐业奔小康。
三、精准实施“六大脱贫攻坚工程”
(一)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工程
1.加快村(屯)道路建设。优先安排产业发展急需和贫困人口较多的贫困村改造路网,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体系。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强村(屯)道路建设,抓好20户以上未通村(屯)道路的2208个自然屯、未通硬化道路的8022个自然屯的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瓶颈路,提高村(屯)道路硬化率,促进“村村通”向“村屯通”、“屯屯通”延伸。围绕扶贫产业开发,建设产业基地道路。加快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全面改造,建立完善道路建管养运机制,解决贫困群众行路难问题。
2.加快水利工程建设。优先解决442个贫困村、15.58万贫困人口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提高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完善中小水利管理机制,抓好贫困地区的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提高防洪抗旱能力。优先规划建设贫困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切实解决贫困地区用水难问题。
3.加快电网改造提升。统筹推进农网升级改造,切实解决贫困村(屯)、贫困户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力争到2020年,贫困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24小时,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7%。实施供电网络和老旧设施更新改造,降低故障发生率,提高供电安全性。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提高农村电网可靠率和电压水平。
4.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光缆入村入屯入户,2017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自然屯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
5.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编制贫困村建设规划,引导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高补助标准,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要,实现“住有所居”。深入开展“美丽玉林”乡村建设,加大贫困村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的力度,推进改水、改厕、改灶、改圈项目,搞好村(屯)绿化美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贫困村开展小散养殖污染整治,不断完善减排设施,采用高架网床等先进工艺,加快传统养殖转型升级、减排增效。
6.加快生态移民安置点建设。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引导生活在重点水源林保护区以及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贫困群众实行移民搬迁。制定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实施计划,科学选择安置点,精心实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配置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工作,让群众搬出去、稳得住,能致富、可持续。对搬出地划出红线图,促进迁出区域生态恢复和耕地、林地等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筹集移民搬迁资金。
(二)实施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工程
1.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规划布局,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和引导贫困村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推动粮食、水果、蔬菜、麻竹、食用菌、中药材、畜禽、优势水产品等产业在贫困村(屯)落地生根。支持适养区的贫困村建设养殖集中区,鼓励群众组建合作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治污、统一防疫,提高养殖效益。支持山区和库区群众利用资源优势,通过小山塘、网箱等方式发展特色水产养殖。
2.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鼓励贫困村挖掘特色资源发展富硒产业、生态农业等新业态,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林产品、工艺品等加工产业,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让贫困户分享更多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把农产品加工渠道网络向贫困村延伸覆盖。
3.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强贫困村网络电商基础设施、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培育一批“互联网+特色农业”品牌,将一批贫困村孵化成为“淘宝村”。支持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鼓励和扶持贫困面广的乡(镇)建立电商物流配送门店,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积极推进知名电商落地。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加强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电商知识培训,帮助贫困户对接电商平台。
4.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科学编制贫困地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重点围绕建设环大容山乡村旅游带、环六万大山乡村旅游带和环九洲江乡村旅游带,加快发展农耕文化旅游、农家乐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等旅游项目。支持贫困地区参与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最美休闲乡村创建,建设更多的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加大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生态林,营造优美生态环境。
5.创新产业扶贫方式。完善扶贫发展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促进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紧密联结。在全市筛选44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与442个贫困村结成产业发展对子,就地建立生产基地或发展农产品加工,延长贫困村农业产业链。加快贫困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创新经营模式,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农场等形式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不断提高土地收益。加大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带动。完善扶贫资金配股参股等投入机制,支持缺乏劳动力和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入股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按股分红。
(三)实施教育培训脱贫攻坚工程
1.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挖掘玉林职业教育潜能,加快推进玉林职业教育园区规划建设,力争建成后能容纳在校学生6万名。支持中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大力加快推进玉柴职业技术学院、玉林技师学院等职业教育院校提质扩容建设。建好一批职业教育扶贫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对残障人士、扶贫开发对象等特定人群逐步实行免费职业培训。落实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加大对扶贫对象的资助力度,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2.巩固提升基础教育。加快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教育资金和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优化贫困地区学校布局,支持贫困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加快普及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支持建设综合高中或特色高中,发展特殊学校高中教育。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贫困家庭幼儿、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免除贫困家庭高中生学杂费,实现12年免费教育。完善定户、定人的教育精准帮扶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入学到毕业就业进行全程资助、全程扶持。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名师、名校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制度。
3.抓好农民技能培训。全面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免费对贫困户劳动力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培训。支持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玉林职业农民学院、社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在贫困地区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贫困户“两后生”开展2~3年职业技能学历教育,按规定给予培训补助和生活补助。到2017年,对新增“两后生”和贫困地区有需求的劳动力基本实现全员培训;到2020年,绝大部分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互认制度,促进我市劳务输出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加大对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降低创业门槛,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支持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建立健全农民工创业激励机制,树立农民工创业典型。
(四)实施金融服务脱贫攻坚工程
1.扩大贫困地区信贷规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县开展金融业务,扩大贫困县信贷规模。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2020年实现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点全覆盖。加大财政资金贴息力度,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为考上大学、高职(专科)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提供8000元以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贴息贷款。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力度,扩大妇女小额贷款、青年创业贷款,把贫困户回乡创业贷款、助残扶贫贷款等列入小额担保贷款范围。提高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村农民合作社的贴息贷款额度。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上,对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工作,优化贫困户信用评级标准,推动小额信用贷款向贫困户倾斜。对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进行评级授信,提升其融资贷款能力。建立贫困村产权交易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始信息采集筛查力度,建立完善信用查询平台,为农村产权等涉农融资提供信息支撑。
3.创新农村金融抵押担保的种类和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以及大型农机具等抵押担保贷款。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设立农村抵押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积极引导银行机构拓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户担保贷款,推进农村贷款抵(质)押方式创新,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推动信贷资金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4.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农村特色种植、特色养殖保险等险种。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优先在贫困村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照商业自愿原则,积极引导活体动物等生物资产和林木等种植业品种抵押质押贷款办理相应的涉农保险,不断扩大涉农保险覆盖面。推广贷款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对人身意外保险保费予以补助。
(五)实施公共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程
1.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升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设立贫困对象医疗救助基金,资助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
2.加强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加强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开展地方病、流行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大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力度,试点实行县级公立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鼓励医学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县以下医疗机构就业,支持现有人员参加提升学历教育,逐步提高村医补助标准。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3.加强政策兜底保障。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线标准,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机衔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快养老设施建设,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抚(扶)养人的特困人员逐步实行集中供养,提高供养水平。落实临时救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拓宽社会保障领域,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编织兜住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构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特困户救助需求相衔接的帮扶信息平台,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
4.加快推进科技文化惠民。实施科技扶贫,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动员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开展科技扶贫攻关和技术指导服务。向贫困村选派科技特派员,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创新科技扶贫方式,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与贫困村、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率先在贫困村推广增收效果好的新技术、新品种和科技创新成果。
推进文化扶贫,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健康生活习惯,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以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加强基层文化骨干培训,加快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支持文艺团体深入贫困村(屯)开展文艺演出,扶持贫困村(屯)组织开展经常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贫困群众文化生活。传承乡村文明血脉,保护和挖掘优秀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加强对贫困地区古村落、古建筑、特色村寨的维护。
(六)实施社会帮扶脱贫攻坚工程
1.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完善社会力量精准帮扶机制,建设信息平台和服务网络,发布社会扶贫援助和求助信息,公布社会扶贫项目,实现社会扶贫资源与贫困村、贫困户帮扶需求精准对接。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光彩事业”“希望工程”“春蕾计划”“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等扶贫公益品牌效应,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向贫困地区。深化和丰富“好人社会”创建活动。
2.大力倡导企业帮扶。鼓励国有及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确保贫困村企业帮扶全覆盖。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千企扶千村”活动,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收就业、捐资助贫,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落实企业捐赠享受税前抵扣等优惠政策。大力表彰弘扬扶贫先进事迹、先进典范,让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
3.关爱服务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信息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乡(镇)村党员、干部、教师联系帮扶“三留守”人员“一对一”联系对接制度,落实联系帮扶责任。探索建立关爱“三留守”人员服务机制,积极倡导邻里互助,组建关爱农村家庭互助队伍,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做好儿童福利保障、社会保护和留守老人、妇女的维权工作,加大对农村幸福院、儿童家园、妇女之家等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和运营保障。加快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设立贫困对象医疗救助基金,对贫困户中不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和影响劳动的慢性病患者,适度资助个人参保资金。
四、创新完善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机制
(一)创新完善精准识别工作机制。建立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做到“人有卡、户有档、村有册、镇有簿、县有库”,规范贫困人口信息采集、整理、反馈工作,动态监测贫困村、贫困户和扶贫项目运行情况,对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实行差异化、精细化、“滴灌式”帮扶,确保项目、资金、力量精准帮扶到位。建立脱贫村、脱贫户退出识别机制,明确标准、程序和后续扶持政策,每年精准识别脱贫村、脱贫户。建立政府与贫困户脱贫“双认定”机制,防止发生“被脱贫”现象。
(二)创新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它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并优先给予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它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推进贫困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引导贫困村将集体有关资源资产资金、贫困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模式,提高股份资产收益,帮助贫困户增加入股资金分红、土地租金等收入。探索建立资产收益动态管理机制。
(三)创新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度,大幅度提高减贫指标的考核权重,对重点县全面实行以脱贫实绩为主的分类考核。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贫困县实行扶贫工作“一票否决”,对其它县(市、区)大幅度提高脱贫指标的考核权重。实行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逐级督查制度,明确扶贫工作责任清单,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和脱贫摘帽激励机制,对脱贫成效显著、提前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给予扶贫资金项目奖励,保持扶贫政策不变、扶贫投入不减。全面落实行业部门扶贫开发责任制,将扶贫开发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四)创新完善财政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3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15%以上,市本级和其它县(市、区)按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对按固定因素或固定标准分配的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专项资金,各级财政要单列用于扶贫开发。当年清理回收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社会资金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
(五)创新完善扶贫资源资金整合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以县一级为主体,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捆绑打包”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向贫困村集中投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资源集聚合力。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完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定期开展全面审计,支持社会舆论监督。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坚决从严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规违法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五、加强对精准脱贫攻坚战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精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资金政策、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移民搬迁、公共服务、组织保障、金融服务、督查指导验收9个专责小组,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紧扣“六大脱贫攻坚工程”,明确脱贫攻坚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构建市抓协调、县为主体、乡村落实、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四级书记”一起抓脱贫攻坚。
(二)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各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有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统筹抓好辖区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县级作为脱贫攻坚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全面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各项措施的落实。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的职能作用,确保各类责任主体职责履行到位,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制度,每年各县(市、区)要将脱贫进展情况向市委报告,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加强督查问责。
(三)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建立领导挂点联系、部门定点包村、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挂点联系一个贫困村,每个市直、县直部门定点帮扶一个贫困村,落实干部联系帮扶贫困户,帮扶工作实行脱贫包干,不脱贫不脱钩。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强化工作保障。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力度。选派机关优秀党员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全面落实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加强管理、督查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领导班子予以问责,对脱贫攻坚业绩显著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优先晋升定级或提拔重用。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精准脱贫攻坚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百村示范、百村攻坚”工程,整顿软弱涣散村级组织,选准配强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加强村干部和党员教育培训,提升“两委”干部的服务能力,落实好村干部的政策待遇,把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推进挂钩帮扶单位、企业与联系村党组织互促共建,做好党组织“城乡联建”“村企联建”工作,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
(五)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继续落实好“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屯)脱贫规划编制、项目选择和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过程,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切合实际、顺应民意。全面落实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推行农事村办,完善村务公开,探索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设立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强化群众监督,充分调动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汇聚强大精神力量。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实施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建立扶贫荣誉制度,倡导扶贫有功、脱贫光荣的理念,对在脱贫攻坚中捐赠数额巨大、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团体、企业家或个人,授予荣誉称号,相关扶贫项目可根据企业或个人意愿予以冠名,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扶贫工作、关爱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重视典型培育宣传,打造一批立得起、站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关于表彰2018年农信杯“玉林最美教师”的决定
关于新增测速执法路段的公告
“五彩玉林 田园都市”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2018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区玉林市选拔赛获奖企业名单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