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12月1日起 玉林市居民用水每立方上涨5.5分

2015-12-03 09:03:24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韦祖安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市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其中,一般取用地表水由0.045元/立方米调整为0.1元/立方米。由于居民生活用水缴费需要缴纳自来水费、原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多项,其中水资源费上涨了0.055元/立方米,这就意味着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也上涨5.5分。

  我市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按照新标准,在取用地表水方面,一般按0.1元/立方米的标准征收;特殊取用地表水分为三类,循环式火力发电、核电取用水按0.085元/立方米的标准征收,贯流式火力发电取用水按0.001元/kW·h标准征收,水力发电取用水按0.005元/kW·h标准征收;在取用地下水方面,按0.2元/立方米的标准征收。

   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及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为农业生产取水、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的和抽水蓄能发电用水等情形用水,则免征水资源费。

  自来水居民用水将上涨5.5分/立方米

   据市物价局业务科李科长介绍,国家征收水资源费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15年12月1日起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李科长表示,以前水资源费是包含在自来水价里的,但现在改成了分开收取,其中水价由自来水公司自行收取,而水资源费是国家规定征收的,由自来水公司代收。

   记者了解到,我市居民生活用水缴费需要缴纳自来水费、原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多项,由于我市自来水水源主要是取用一般地表水,按照新标准,从12月1日起,水资源费由之前的0.045元/立方米调整为0.1元/立方米,比之前多了0.055元/立方米,也就是说,今后我市自来水居民用水每立方要多交5.5分钱。  

   (原标题:我市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居民用水每立方上涨5.5分)


责任编辑:刘子扬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玉林 居民用水 涨价
  • 黄海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训词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英勇奋斗(2018-12-30)
  • 五届玉林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布(2018-12-29)
  • 黄海昆韦韬赴邕拜会自治区发改委领导 (2018-10-09)
  • 黄海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坚决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2018-06-11)
  • 玉林市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会(2018-06-09)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