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剑红)近日,记者从容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荣获2015年度广西“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是玉林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近年来,容县人民法院刑庭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从“爱”字出发,庭前多沟通。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生活状况、案发前后表现及犯罪心理等,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二是从“教”字着眼,庭中重教育。采取公诉人的法制教育、辩护人的道德教育、法定代理人的亲情教育、人民陪审员的前途教育和法官对其法律上、思想上、成长上的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三是从“帮”字入手,庭后促感化。对被判处管、缓、免的未成年被告人,根据建立“一对一”的帮教措施,以法院为主导,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帮教。四是加强法制教育,防患于未然。
(原标题:容县法院被命名为广西青少年维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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