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玉林讯 日前,玉林市纪委对1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1.玉州区名山街道硃砂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业华等5人以售粮农户名义伪造粮食直补农户售粮证、使用农户银行账户骗取国家储备粮订单粮食直补补贴,李业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4人违纪情节轻微,被免予纪律处分。
2.玉州区大塘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覃兆海为帮助亲友争取危房改造补贴款指标,向玉州区大塘镇村镇规划建设站负责人宁某(另案处理)行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北流市六麻镇计生服务站原站长党树超等8人截留并私分计生代管经费及银行利息,党树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杨心礼、陈英贵、杨毅和黄延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党树超、陈英贵、黄延汉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余人员正在处理中。
4.北流市食品公司党支部原书记、原副经理陈国凯伙同他人,将北流市食品公司肉联厂给付款进行私分,并收取北流市食品公司肉联厂给予的公款10万元作为其2013年向北流市纪委退出在食品公司违规领取奖金的“补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容县容州镇五一村党总支部原书记覃孔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办理户籍登记手续之机向村民索要好处费;在担任村支书期间,以庆祝党的生日为名两次组织全村党员、村民小组长到景区旅游,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容县石头镇大扭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波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保管的2013年、2014年该村集体山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非法占为己有,在接受调查期间仍企图掩盖其违纪事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博白县旺茂镇旺茂村村委会委员李肖桦在协助旺茂镇政府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截留低保户缴交的社会抚养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博白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黄祖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三次收受某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黄某某送的好处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博白县东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戴靖和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张光富不认真履行职责,对东平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关不严,致使24户建房面积严重超标的危房改造户通过了危房改造项目工程验收并得到危房补助款,戴靖、张光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博白县沙河镇财政所干部朱克彪在兼任沙河镇合管办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领取补助补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11.玉东新区茂林三中原校长张勇利用学校食堂、学校商店期末结余私设“小金库”;弄虚作假违规为其儿子领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行政撤职处分。
12.玉东新区茂林镇金谷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刘兴洪以修建金谷村委广场的名义,向村民非法购买土地5.9亩,并将其中4.4亩非法转卖给他人,1.5亩留给自用并违规建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促进正风肃纪举措覆盖到基层,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在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群众满意度。
(原标题:玉林市通报1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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