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首付、签好购房合同,林先生和妻子对新房满怀期待。可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拖了10个月,还是没能提供备案证明。夫妻俩到房管局查询,结果发现,他们购买的房子早已备案在他人名下,办理时间比他们的交款时间还早2个月。
首付交了,备案证明却迟迟拿不到
妻子小邱怀孕了,林先生抽空看房,希望给妻儿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去年10月,对比了几个楼盘后,林先生相中了民主南路一大型楼盘一套面积98平方米的房子。
3日,在林先生提供的购房发票、银行转账单上,记者看到,林先生与妻子于2014年10月10日,交付给开发商104690元,作为该小区某号房的首付款。购房合同其中一条款为: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申请登记备案。
林先生说,签订了购房合同,心里还是不踏实,毕竟房子还没登记备案,即未在自己名下。去年11月,他和妻子向置业顾问索要备案证明,想去缴纳房屋契税,办理相关手续。
“置业顾问总说正在办理,让我们再等等。”邱女士说,问了好几次置业顾问,都没个准信,她找到专门负责办理备案证明的客服人员,还是无果。
让夫妻俩郁闷的是,为了拿到备案证明,他们不止6次跑售楼部。售楼部的人互相推托,后来销售经理出面,也没能解决。
到房管局查询,发现房子早已“有主”
春节前,售楼部的人对他们说,年前是办证高峰,人多排队,年后就得了。年过完了,备案证明还是拿不到。4月初,邱女士抱着才2个月大的儿子,到政务大厅房管局办事窗口咨询。
“我问房管局工作人员,是不是很多人在办备案证明,所以要等很久?”对方的答复是,交齐相关材料后,最多2个工作日就能办好。
继续找开发商还是徒劳,夫妻俩一气之下到市住建委投诉。6月24日,开发商与林先生就此事协商,双方签订协议,开发商承诺,业主撤销投诉后一个月内完成购房合同的备案手续,业主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追究开发商延期备案的责任。
林先生仍不放心,特意在协议书里注明,签字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超期则追究开发商责任。开发商同意了,林先生才踏踏实实地签字。然而一个月过去了,林先生还是没能拿到备案证明。
7月底,林先生带着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前往政务大厅房管局办事窗口查询。“我想知道,房子是不是被抵押了,才一直没有备案。”帮林先生查询的男性工作人员给予否定答复。林先生让对方再看仔细些,为何拖这么久,房子都没能备案。对方叫来了另一名同事。那名被叫来的大姐在电脑上查了一下,说这套房子早在去年8月就备案了,但名字不是林先生的。犹如晴天霹雳,林先生脑子一片空白。
正在撤销原备案,房子重新“姓林”
气愤不已的林先生马上打电话质问置业顾问,但对方连个解释都没有。连问了售楼部几个人,都说不了解,不知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3日下午,邱女士对记者说,她希望开发商要么退款、要么换房。退款的话,开发商要补偿他们的损失,毕竟现在的房价不一样了。若是换房,开发商不能要求他们另外加钱。
记者联系了该楼盘销售经理梁先生,对方称不清楚此事,不过公司领导已介入,正在商讨解决办法。
负责处理此事的营销总监李先生告诉记者,林先生定购的那套房,确实已经备案在他人名下。至于为何会出现“一房两卖”,李先生表示,今年4月底他们公司才注资接手楼盘经营,具体情况他也不了解,估计是销控工作疏忽所致。
李先生说,公司管理层正在与林先生沟通。他们与已备案的业主达成了一致,对方愿意让出房子,撤销备案,目前已递交材料,正在办理撤销手续,他们将于8月15日前为林先生办好登记备案。(记者 庞献)
原标题:交了首付不料遭“一房两卖” ●备案证明迟迟拿不到,10个月后购房者查到房子已在他人名下 ●开发商称,楼盘经营出现变动,估计是销控工作疏忽所致,正在办理撤销原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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