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5年2月4日在玉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伍科雄
各位代表:
我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2月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决议。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面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全力助推改革发展
2014年,常委会根据市委建设“两城市一中心”和开展“三个年一活动”的决策部署,立足全局,依法行使职权,召开了9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10个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22项决议、决定,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稳中有进协调发展。
监督计划预算执行。常委会高度关注年初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的情况,听取和审议了2014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3年财政决算。先后两次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问题,要求政府围绕目标,强化责任,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工作。
助推工业园区建设。常委会结合落实市委提出的“园区建设攻坚年”活动,在去年4月底,组织开展了园区建设推进情况专题调研,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开展“园区建设攻坚年”活动的报告。大力支持重点园区建设,作出了将玉柴产业新城启动期征地拆迁项目贷款还本付息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去年12月,组织了全国、自治区、市三级人大代表实地视察龙潭产业园等园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提出了创新园区服务平台和管理机制、提高园区自我滚动发展能力的建议。
助推城市形象提升。常委会按照市委开展“城市形象提升年”活动的部署,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四车”严重扰乱道路交通和市场运营秩序,以及广告和工地乱象问题,把加强玉林城区城市管理、“四车”整治等列入监督工作,组织了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四车”整治专项工作、玉林城区城市管理等情况报告。市政府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群众的关切高度重视,采取了加强领导、强化联动、规范管理、联合执法等治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四车”交通违法、“工地乱象”、“两违”得到初步遏制,城市形象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督促城乡环境整治。围绕“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活动,常委会多措并举监督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牵头开展了2014年玉林市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了九洲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活动的决议》的情况报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整治农村养殖污染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持续跟踪监督。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标本兼治,促进了相关工作的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努力促进民生改善
2014年,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突出监督重点,努力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督促惠民实事落实。常委会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的决议》落实情况作为2014年监督工作的重点,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个别走访等,多方面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进工作落实。近年来,我市市和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快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全市市、县城区中小学校教学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推动社区规范化建设。常委会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就我市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组织了专题调研,听取了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社区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促进了建设工作的开展。
重视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情况、推进监督的重要手段。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43件次,督办了部分重点信访案件,推动了一批信访问题妥善解决。
三、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大力推进法治建设
常委会始终把推进依法治市放在突出位置,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高度重视和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审议了相关执法检查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一是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教育力度,推进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等审议意见。二是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落实情况检查,针对我市在贯彻实施旅游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协调机制,强化规划引导,加强设施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等审议意见。同时,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2项执法检查、4项立法调研,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主动加强司法监督。常委会在去年12月组织代表会前集中视察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报告,并通过加强代表建议督办等措施,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督促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关口前移,加大职务犯罪领域的案件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四、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
按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酝酿、审议、表决等各项工作,做到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切实维护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次, 为促进玉林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五、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抓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服务,为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提供支持和保障。
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及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素养。举办了一期共有112人参加的市人大代表业务骨干培训班,帮助参训代表进一步掌握履职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了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丰富代表活动形式。继续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有人大代表之家128个,村级代表活动室391个。推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常态化和规范化。2014年,常委会组织开展了2次代表调研视察活动,组织开展了2次民声反映会和2次代表活动日集中活动。去年7月,组织了部分全国、自治区和市三级人大代表前往百色市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活动,对百色市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去年12月,组织了全国、自治区和市三级人大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活动,对我市的环境综合整治与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同时,组织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畅通代表知情渠道。常委会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倾听和收集代表的意见建议。为代表订阅和发送《人民代表报》、《玉林人大》、市政府公报等报刊和学习资料,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依法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市人大代表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53件建议和意见,在2013年下半年民声反映会上所提的30件建议和在2014年上半年民声反映会上所提的38件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其中,对代表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建议,常委会组织人员深入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根据收回的134份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统计,办理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六、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开展工作。去年12月召开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凯作了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和安排,明确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会党组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努力查找和解决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整改,有效促进了作风转变,密切了与代表及群众的联系,提升了指导常委会成员及机关依法履职的能力。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重大事项。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共制订修订了《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制度》、《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等七项常委会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一年来,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积极参与和服务市委“三个年一活动”等中心工作,到所联系县(市、区)、镇村指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安排分别担任相关重点工作的副指挥长,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等八项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比上年明显下降。
加强各专委建设。常委会根据加强法治建设的需要,及时向市委汇报,提请增设相应机构。加强对各专委的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专委依照法定职责,加强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等10个专题调研,加强对常委会通过的代表议案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及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为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定职权,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视加强宣传交流。创新宣传载体,在抓好传统媒体宣传和办好《玉林人大》刊物的基础上,办好玉林人大网,拓展了人大宣传工作平台和群众知情知政渠道。积极争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帮助,与百色市、南宁市、福建省福州市等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工作交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乡镇人大的指导,促进了全市人大工作水平的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依法履职,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理论、法律学习深度还不够;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索;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代表工作、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的攻坚之年,做好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全区、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展现人大工作新作为,为我市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增强践行法治理念,创新推进人大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树立和践行法治理念,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民信法守法用法,培育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氛围;督促“一府两院”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问题。要认真开展地方立法调研,积极做好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配套工作。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创新人大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化解民忧方面的作用和优势。
二、依法履行人大职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找准切入点,认真行使人大职能,充分发挥人大在促进玉林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方法,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民生问题进行讨论,作出决定。通过加强工作监督等措施,推动决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从组织上保障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行。按照自治区人大的统一安排,做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贯彻落实监督法和自治区有关实施办法,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加快构建“七个体系”等各项目标任务,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法律执行工作的监督,计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2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决算。加强专项工作监督,计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玉林市现代特色农业建设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开展”等“一府两院”6个专项工作报告。要创新监督理念,完善监督举措,研究加强推进专题询问等工作,探索对监督事项进行评议等机制,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水平,使人大监督更具深度、更具实效。要把调研工作作为了解情况、监督落实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专题调研,计划对 “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管理情况”等6个专题开展调研。
三、加强改进代表工作,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进一步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积极支持人大代表建言发展、服务发展、投身发展。进一步健全代表履职平台,完善代表知情知政服务保障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等制度,继续开展好市人大代表民声反映会、市人大代表活动日集中活动,精心策划代表视察和学习考察活动,保障和提升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要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力度,探索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努力使办理过程成为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推动承办单位改进工作、解决群众关注问题的过程。要建立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继续推进“代表之家”建设,努力把“代表之家”办成基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重要基地、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履行职责的重要场所、扩大影响的重要阵地。
四、强化作风能力建设,推动人大工作上水平
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做好机关新增设机构组建工作,发挥专委的职能作用;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致力把常委会及其机关打造成一个依法、实干、为民、清廉的团队。主动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加强与各地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对县(市、区)和乡镇人大的指导。抓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办理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工作,提高《玉林人大》、玉林人大网站办刊办站水平。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玉林法治建设、加快建成“两城市一中心”、实现“两个同步”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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