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驾驶人耍赖否认——交警找到关键证据让其原形毕露)
自行车与农用车碰撞比对
2014年11月11日清晨6时许,一市民骑自行车经玉林市区二环东路富安居商场附近路段时被车辆刮倒碾压致死,肇事司机在交警部门5次调查问话中均不承认肇事事实。交警部门找到关键证据,事故真相才得以明晰。
一市民骑自行车被碾压致死
2014年11月11日清晨6时,玉林下雨,天尚未亮。
7时20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值班室接到直属四大队转来的报警电话:6时左右,市区二环东路富安居商场附近路段有一辆自行车和一名男性倒在地上,请求出警处理。值班民警随即赶往现场。
在事故现场,民警看到,由二环南路往二环北路来车方向湿漉漉的路面上,一辆变形的自行车倒在地上,自行车后面两三米外,一具男性遗体卧躺着,早已没有生命迹象,鲜血顺着雨水,格外刺眼。
事故现场不见肇事车辆。民警现场展开事故调查,及时提取了相关证据。
事故调查,从数百辆农用车入手
据现场情况,民警认为死者是骑自行车时与重型货车相撞后被碾压致死,在调查中,事故发生时段内该路段只有农用车经过。民警立即对农用车型车辆开展重点调查,从11月12日至20日,副大队长庞少平带领民警走访了玉州区名山街道、玉城街道、南江街道以及北流市新圩镇和陆川县马坡、珊罗、塘岸等地的砖厂、石灰生产企业18家,询问农用车车主、驾驶人368人。
11月20日再次走访时,办案民警从案发现场600多米外的一家4S店获得一段视频:事发当日6时15分,一辆类似农用车型的车辆驶过时,车后掉下一把雨伞似的物品。
民警心中的一些疑团顿时解开:在事故现场调查时,民警发现死者右手压着一段雨伞柄把手,但当时事故现场却找不到雨伞;同时,视频也显示该车车身安装了一些与其他车辆不同的配件。
根据这些线索,民警再次深入砖厂调查。有群众反映,曾见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永宁村的庞某庆驾驶过该车。
肇事司机对交警5次问话均否认肇事
12月10日,庞某庆被传唤到交警直属一大队。他承认其名下有两辆后驱动(即农用车),一辆号牌为桂09-02660,另一辆是桂09-04837,前一辆为自己驾驶,但不承认肇事事实。
12月12日,民警提取桂09-02660农用车关键部位物品材料,与在死者身上、自行车上遗留的物品材料一起送广西公众司法鉴定中心检验。
在等待检验结果的20多天,民警又3次询问庞某庆及其妻子刘某,但其夫妇仍否认肇事事实。
2015年1月27日,广西公众司法鉴定中心传来消息:从嫌疑车辆提取的物品材料与从死者身上、自行车上遗留的物品材料完全一致。
庞某庆再一次被传唤至交警部门。民警对其说:“你要是现在承认肇事事实,还算自首。”但庞某庆仍不承认肇事。民警出示了相关证据后,庞某庆才承认肇事事实。
目前,庞某庆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接下来还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交警部门表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事故肇事后逃逸,会加重责任,唯有留在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配合交警部门调查处理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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